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太平街道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太平街道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16: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太平街道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S2023-XC-C-005
项目名称:太平街道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捌拾柒万伍仟零壹拾陆元贰角玖分(¥*******.29)
最高限价:壹佰柒拾捌万壹仟贰佰陆拾伍元肆角捌分(¥*******.48)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绿地面积约*****m2。工作内容有绿化种植及养护、生态浮岛、宣传牌、仿木桩驳岸、标识牌,沉船打捞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西港、金澄东港、乐安浜、年祥港、格子桥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提供相关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
3.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3年07月10日。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4.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咨询电话:139*****964。
7.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需打印报名登记表、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快递到付)。
3)质疑联系部门:范万红、符美婷、岳楠
电 话:0512-********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902号629室
5、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051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310号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902号629室
联 系 人:范万红、符美婷、岳楠
联系方式:0512-********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3日
标签: 幸福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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