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除颤仪招标公告
车载除颤仪招标公告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不小于3导心电图
2、可关闭的滤波器:50/60Hz/OFF
3、心电图增益:0.5/0.8/1/1.5/2cm/mV
4、输入电阻:>50MΩ
5、共模抑制:>90dB
6、可调节的心率报警功能:30-3001/min
7、心率:0-3001/min
8、中文菜单
9、高对比度的大液晶显示屏,不小于5寸、各角度均可读(可旋转0-170o视角)。
10、显示分辨率:≥320*240点阵
11、显示内容:心电图增益,心脏收缩音,心率,电极导联方式,能量等级,蓄电池容量,心率报警上下限。
12、3道热敏打印机
13、驱动类型:自动打印,心电图打印,存储打印
14、除颤:
14.1、操作模式:同步/异步,外部除颤治疗
14.2、电极板:内含组合式儿童电极
*14.3、能量等级:2/5/7/10/20/30/50/100/200/300/360焦耳(50Ω)
14.4、电池容量:约3小时监护或360焦耳放电70次
14.5、充电时间:充电至360焦耳仅需5秒钟
15、适用于救护车安装
15、质保1年,24小时维修响应。
*为扣分项
第五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项目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要求;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3)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2.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2.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综合评分明细表
权重 | 分值 | 评定细则 | |
1 | 报价 | 40 | 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有效投标商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质量 | 50 | 对供应商响应医院规定质量条件进行比较,满足医院规定条件的得基本分30分,现场提供样品10分(彩页资料得8分),高于医院要求条件的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加分,最高加10分,可并列;*为扣分项 |
3 | 业绩资信、综合实力 | 4 | (1)具备业绩资信、综合实力以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得基础分2分; (2)对供应商近2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进行比较,最高可加2分,可并列(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
4 | 质保及维修方案(含配件) | 5 | (1)响应医院质保条件得基本分2分; (2)对质保及维修方案进行比较,最高可加3分,可并列。 |
5 | 文件的编制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 1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0.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3、废标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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