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年全辖信用卡司法催收律师聘用项目采购公告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年全辖信用卡司法催收律师聘用项目采购公告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2023-2026年全辖信用卡司法催收律师聘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2023-2026年全辖信用卡司法催收律师聘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有意者均可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2023-2026年全辖信用卡司法催收律师聘用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YZZX-2023-FW0503;

交通银行项目编号:CGXM151*****060002。

2.3入围家数:6家。若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家数少于7家,则本次公告失败,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拟集中采购6家律师事务所,服务期限内,6家供应商负责区分行本部(呼和浩特市)及辖区内包头分行(包头市)、鄂尔多斯分行(鄂尔多斯市)、乌海分行(乌海市)、赤峰分行(赤峰市)、锡林郭勒分行(锡林郭勒盟)开展信用卡司法催收及诉讼业务,具体服务内容为:信用卡账户逾期欠款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透支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简称“账户欠款”)催收服务,催收方式为非诉讼催收方式和诉讼催收方式,本项目不做委案数量承诺,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交予供应商处理委托案件。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没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审计报告的封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可)。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律师事务所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税务部门或银行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准)和社会保障资金(以社保部门或银行缴纳的社保凭证为准)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项信用卡催收服务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主要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公章。

3.5保密承诺: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责任律师未被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律师协会处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关联关系: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代理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的总所与律师事务所的分所之间构成关联关系;同一总所下的各分所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构成关联关系的各方只能有唯一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构成关联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同时报名的,由各方自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按报名成功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3.8其他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不允许分包与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内容和查询路径如下:

①“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②“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右上角信用信息搜索条框中输入单位名称→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

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当事人分别输入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点击检索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邮箱地址:yzzb@yzcpv.com

获取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yzzb@yzcpv.com;经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身份证;

(3)按招标公告第3条3.1-3.10要求的资料提供。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1*****9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0471-*******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一楼102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一楼102开标室。

7.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zzb@yzcpv.com反馈注册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联系人:张燕斌

联系方式:04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郭耀华 崔虹 侯超波

联系电话:0471-*******

附件:投标登记表


附件请点击公告第一行报名地址,登陆采购平台报价时下载

,内蒙古

标签: 司法催收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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