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颍东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 聚焦“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全区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00人、技能服务型200人。

三、实施重点

(一)重点任务。主要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5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250人。

1、提高生产技术技能。主要围绕“两稳两扩两提”要求落实培育任务,紧扣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开展培育。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联合农技中心、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遴选培训对象。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田间学校,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持续支持脱贫地区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培训。

2、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我区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营销、冷藏保鲜、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

3、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要求培训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制定的综合素养课程体系安排培训。鼓励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联系颍东共青团区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开展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工作。

(二)专项行动。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油菜产业发展、 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1、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重点围绕品种、农艺、农机加大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大豆生产县组织培训。

2、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配合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强化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培训。在全国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和技术技能培训,强化高产优质耐密品种相关技术培训。

3、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 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

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4、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行动。重点围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对豇豆种植户开展培训。

5、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在全区10个乡镇(办事处)共举办10个培训班。每个乡镇(办事处)选择有需求、有组织能力的村,培训专题主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治理、乡风文明、安全生产、科普知识普及、“红管家”议事等主题开展培训活动。每个班不少于50人、不少于2个专题培训课程、培训时长为半天 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班需填写《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附件5)并上传到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6.畜禽养殖规范用药培训行动。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负责人、兽医技术人员(执业兽医师)为培训对象,重点围绕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兽用处方药管理、兽药合规采购、兽药使用记录、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内容开展培训,普及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助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

四、组织实施

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育任务由经遴选确定的培育机构承担。

(一)确定培育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1、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提高经营管理、就业创业、服务乡村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农村创业创新者主要包括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能工巧匠等返乡入乡在乡创业人员等;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主要包括村“两委”成员以及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等。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专业生产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技能服务型重点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水平。

遴选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农业农村部门审定的程序进行。优先遴选有技术需求已脱贫的贫困户、退役军人、妇女和农业示范园区的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参训。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1名市级师资库成员。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优质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省统编教材和市级地方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市级地方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报刊。

(三)丰富培训内容

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及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附件1),结合实际,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2023年中央和安徽省委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机农艺融合、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课程。

(四)创新培育方式

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附件1)。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各类培训均须在实践实训基地分产业(专业)按照全程关键技术节点开展跟班实践实训,每期培训班至少选用1所市级实践实训基地开展实践实训活动。设计好实践实训课程内容,学员须认真做好实践实训记录。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育。培育结束后,由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严格培育管理

加强培育政策宣传,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遴选审核培育对象(附件2)。培育机构在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依据本级实施方案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实施。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第一课)、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附件3)、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管理系统评价)。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对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进行验收。

(六)强化延伸服务

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组织优秀学员参加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安徽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暨阜阳市第二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五、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区级承担项目的单位。

(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按照《安徽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要求,根据培育任务和培训合同约定,依规将培育资金预拨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单位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四、资金拨付和监督

(一)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以上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补助资金实行预拨付制,依据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依规将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免费培育高素质农民。

(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采取拨付制划拨。按照《安徽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要求,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拨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及时将5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将50%的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收回预拨的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培训资格。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资金监督。培训机构要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项目结束后,一律进行项目审计,切实把资金管好用好,用出效益。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在学员实践实训结束后对实践实训效果进行评价,向评价合格的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得挪用、整合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并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领导。

(二)注重条件建设。建立培训机构评价与退出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兑现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和后续安排培训任务的参考。强化培训机构建设与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加强师资培训,培养“双师型”师资。建立师资评价与退出机制,将受训农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和遴选师资的参考,保障师资质量。建立以部、省统编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鼓励支持培训机构将实训基地建设与国家和省现代农业示范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结合,增强实践实训能力。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

(三)强化监管评价。为强化监管力度,我区建立了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并将抽检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四)创新培育机制

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育机制。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产业发展结合机制,脱贫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每人结对帮扶同产业的脱贫户1个以上。支持学员参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业职业教育、确保不少于30%的学员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五)加大宣传力度。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宣传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果,并充分利用互联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2.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3.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

4.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5.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附件1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育类型

培育

层级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综合

素养

专业

技能

能力

拓展

实践

实训

线上

学习


经营管理型人员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

市县级

≥128

20%

60%

20%

≥总学时的1/5

≤24

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

农村创业创新者

市县级

≥128

20%

60%

20%

≥总学时的1/3

≤24

专业生产型人员

县级

≥48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8


技能服务型人员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家庭人均纯收入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培育类型


专业

(产业、岗位、工种)


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年度)

__________市、县(市、区) 培训班期: 培育机构(盖章)

培育类型


培训班人数(人)


培育起止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专业(产业、岗位、工种)

家庭住址

固定电话

手机

培训时间

学员签名

























































































培育机构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注:“专业(产业、岗位、工种)”栏,参照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分类填写。

附件4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月)

__________区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目标

任务

(人)

完成培育人数(人)

完成率(%)

合格

人数(人)

合格率(%)

经营

管理型人员

其中

专业

生产型人员

技能

服务型人员

其中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

带头人

其中

农村创业创新者

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

带头人

农产品电商人才

农机手

退捕渔民




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

















































































































































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


附件5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培训班信息

培训班

名称


培训班

日期

年 月 日

学时


培训班

课程

名 称

师资

姓名

师资工作单位

(课程1)



(课程2)



(课程3)



(课程4)



联络员

姓名


联系

方式


学员信息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地址(乡镇、村)

签 字













































































标签: 实施方案 农民培育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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