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桓仁县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桓仁县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桓仁县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本溪市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桓仁分公司受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项目编号:HRZC*******)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

(2)采购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2015年11月10日开工,2016年6月30日竣工

(6)项目内容: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1.3万元,收取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6:00前(以查收到账为准),原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5)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或三级项目经理(含三级)以上资质

3.招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于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0月29日8:30-16:00在辽宁省本溪市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桓仁分公司报名(博爱医院左侧)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2)报名要求:投标报名需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企业信用报告等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3日9:30

(2)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人民政府

电 话:150*****977

联系人:荆长河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市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桓仁分公司

电 话:139*****155

联系人:汪显青





2015年10月27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五里甸子镇夹皮沟村综合服务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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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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