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物流设备维修维保3预招标2024-2026招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物流设备维修维保3预招标2024-2026招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上海卷烟厂物流设备维修维保3预招标(2024-2026)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价总额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含税) | 首次服务预算金额(万元/年)(含税) |
1 | 787号物流库设备年度维保3 | 787号物流库设备年度维保 | 2024.1.2-2026.12.31框架期 | 26.5万元 | 190 |
2 | 787号物流库上位信息系统年度维保3 | 787号物流库上位信息系统年度维保 | 2024.8.29-2026.12.31框架期 | 14.4万元 | 133 |
3 | 物流一部穿梭车、布料车、喂丝机等设备维保3 | 物流一部穿梭车年度维保、物流一部布料车、喂丝机等设备零星维修 | 2024.1.1-2026.12.31框架期 | 10.8万元 | 60 |
4 | 物流设备电气设施维保3 | 物流一部电气设施维保 | 2024.8.30-2026.12.31框架期 | 6.5万元 | 85 |
物流二部电气设施维保 | 2.6万元 | 92 | |||
5 | 物流一部件烟库、辅料库年度零星维修3 | 物流一部件烟库、辅料库年度零星维修 | 2024.7.5-2026.12.31框架期 | 5.7万元 | 40 |
注:投标人可对任意包件或全部包件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件内所有项目内容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包件被否决。全部包件报价中单价总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首次服务预算金额不作为实际承诺,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固定,所有项目实际工作量及实际付款金额需经招标人外审后确认。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1)各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单位负责人相同,或企业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相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报名;
(2)不同投标单位间的投标文件编制人、投标事宜办理人、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3)投标单位的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变更内容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3.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3.2.2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上传以下各项资料的盖章扫描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法律效益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非营利性法人,出具相关说明并承诺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相关不良情况);
(4)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平台,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3.2.3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投标人可选中需要投标的包件“加入购物车”;
3.2.4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 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
3.2.5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成员方可先独立完成购标操作,待其他成员方在平台完成免费注册后,由牵头单位在平台进行选择添加。投标截止时间前,牵头单位可以随时调整联合体成员,最终调整的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平台客服进行修改。
3.2.6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港泰广场24楼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投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港泰广场24楼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
七、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787号
联系人:王欣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2A
邮编:******
联系人:纪毅、陈璐欣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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