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铅山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方案》(试行对铅山县人民群众公示,如有疑问可以联系铅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3)

现将《铅山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方案》(试行对铅山县人民群众公示,如有疑问可以联系铅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3)

铅山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提出的“要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指示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等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规定,全面推进健康铅山建设,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持续改善健康水平,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推进我县健康治理体系和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优先、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列入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范围,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影响评价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健康铅山建设,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要求

推进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到2023年底,初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体系,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到2030年,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的提交评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健康影响评价信息系统全面推广运行。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铅山县健康铅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健康办”)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负责健康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科学有序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二)明确实施主体。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拟定和实施部门是健康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负责在公共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立项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县健康办备案。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价。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县健康办负责组织成立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地域智库资源,按照“卫生健康为主,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的原则遴选专家组成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四、评价范围和内容

(一)评价范围

健康影响评价主要是指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拟定出台的重要公共政策、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项目存在潜在健康影响风险的,对其健康影响因素进行评价评估,开展健康影响评价,通过健康“风险-收益”评价,将健康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具体包括:

(1)公共政策: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等涉及面广、覆盖人群较多、有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公共政策。

(2)重大民生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项目。

(二)评价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五、实施主体

(1)需要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县健康办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

(2)各部门制定的,不需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评价结果报县健康办备案。

(3)重大工程和项目,由县健康办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影响评价(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卫生学评价等),由负责该类影响评价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既定评价路径进行健康影响评价。

必要时县健康办也可委托高校等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

六、评价程序

公共政策应在进入合法性审查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重大规划和工程项目应在立项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可与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估等同步进行。

(一)部门初筛。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的主体单位对相应政策、工程项目和规划进行初筛,确定是否涉及健康决定因素,明确是否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并将初筛结果报县健康办审核确认。

(二)分析评价。实施主体收到县健康办审核确认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的书面回复后,组织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完成后续评估工作。为充分发挥专家领域和学科优势,保证健康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专家组可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订政策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可增加上级层面的专家库成员、选择可能受拟订政策影响的人群代表参加阶段性的讨论。可采用召开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决策影响人群问卷调查及访谈等形式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三)报告建议。经专家技术评价后,专家组应撰写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意见反馈给实施主体,并抄送县健康办。评价报告主要反馈原政策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的修改建议,目的是提高健康水平,降低或尽可能减少健康消极影响。

(四)结果运用。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和建议,在收到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修改建议清单后需对照修改建议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提交至健康办进行审核确认,再按照本部门政策制定程序继续政策出台流程。没有通过审核的规划、政策和项目,需要根据评价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再次审核确认。

(五)监测评估。对所涉政策、项目和规划,在其实施过程中,县健康办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共政策评价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监测人群健康及其影响因素的长期发展趋势等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力、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机制,将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及各级干部培训的内容,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和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健康影响评价专业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模式,包含业务培训、人员培养、运行机制等,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健康影响评价路径和工具,加强与专业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沟通合作,有效提升工作能力。

(三)落实要素保障。要将健康影响评价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场所设施,织密健康影响评价人财物基础保障“三张网”,实现有坚强的力量落实工作、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运作,确保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强化考核督促。逐步探索制定、健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各类监督、绩效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将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纳入健康铅山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督促指导作用。

标签: 爱国卫生运动 健康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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