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萝岗街罗北花园周边道路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交易公告萝集采交
黄埔区萝岗街罗北花园周边道路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交易公告萝集采交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萝岗街罗北花园周边道路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
二、项目单位(发包方):广州市大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承包时间:8年
四、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内容
1.竞得者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免费为发包方安装3座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和配套充电桩雨棚及相关设施、设备(如监控、灭火器)等,安装充电桩雨棚设计方案由竞得者书面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后进行安装。充电设备购置和安装人工及所有材料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者承担(由竞得者包工包料、包用具、包质量和安全等)
2.项目经营要求:竞得者在承包期间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经营及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如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管理权及没收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配套充电桩雨棚、设施、设备等)
3.项目所在位置:罗北花园周边道路
4.占地面积:约315.00平方米
5.消防验收要求:如承包期间需要依法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由竞得者自行办理,办理费用由竞得者负责
6.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7.免租期:无
8.交易底价:200.00元/宗.月(交易底价为每月承包费)
9.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价的两个月承包费
10.递增情况:无
11.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2.项目交付方式:现状
13.交易方式:现场书面竞价
(二)项目承包费及管理费
竞得者定期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与管理费。
1.承包费以宗计算,本项目承包管理区域范围为一宗,费用按季度支付。竞得者于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前10日内,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将本季度承包费缴纳至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萝岗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大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47*****000******。竞得者逾期缴纳承包费的,每天按欠费金额的2%计算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承包费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管理费为承包区域范围内安装充电桩的线路维护费及损耗费。管理费根据每月用电量按每度电0.2元计收,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1日核对电费,核对完成后当月15日前完成结算。竞得者逾期缴纳管理费的,每天按欠费金额的2%计算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管理费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竞得者的权利义务
1.经发包方同意,竞得者按发包方要求在指定区域内安装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及配套充电桩雨棚,并由竞得者进行安装场地的设备、调试及承包期内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发包方的设施财产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害发包方财产或损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后果由竞得者负责并承担,且发包方有权制止该行为。
2.竞得者负责充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每周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充电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和检修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负责及承担,如遇特殊情况或发包方要求检查的,竞得者必须安排人员服从发包方的安排。
3.竞得者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安装运营充电设备的手机管理客户端,让发包方可实时查看所安装运营充电设备的运营数据及账单。
4.承包期届满时,竞得者须在合同到期的最后一个月内及时、完整地向发包方交回所有设施、设备。
5.竞得者必须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升降电费的,必须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价申请,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一个星期无异意方可执行。
6.承包期内,若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出现故障或损坏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竞得者负责维修,费用由竞得者承担,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7.承包期内,充电设备或相关设施设备等日常维修更换由竞得者负责,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8.承包期内,竞得者应按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及管理费。
9.竞得者在经营期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如下:
功率 | 收费标准(元/时) |
0-200瓦 | 不高于0.45元/时 |
201-350瓦 | 不高于0.6元/时 |
351-500瓦 | 不高于0.7元/时 |
501瓦以上 | 不高于1元/时 |
10.竞得者在经营期间,不能向充电客户收取保证金或押金等。
11.竞得者在承包期内,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承包期间的防火、防盗等一切安全、财产责任由竞得者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12.竞得者的具体权利义务等详见《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大塱罗北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承包合同》。
五、报价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为委托人需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消防安全承诺书;
4.关于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全性的承诺书;
5.报价书(密封加盖公章) ;
6.报价单位需将上述1-5项资料密闭封装递交,包封上应写明单位的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另外1-4项资料需额外提交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不需要密封),作为资格审核之用。
六、公告发布及提交报价资料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
2.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提交报价资料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5*****145。
4.如存在下列情况,发包方可拒收报价资料。
(1)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
(2)报价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
(3)报价资料不齐全;
(4)未按时提交报价资料。
八、项目交易保证金
1.项目交易保证金:3800.00元,在提交项目报价资料时以转账形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萝岗支行
户 名: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2.届时竞得者的项目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未成功竞得单位的项目交易保证金在其提交收据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账户。竞得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没收项目交易保证金,项目重新交易。
九、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10:00(报名单位已提交报价资料且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缺席弃权处理)。
2.交易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会计站(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号)。
十、评定办法
本项目采用不低于交易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者。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竞得者。
十一、其他说明
1.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调整,竞得者对发包方提出的调整必须无条件接受,如经发包方通知对本项目进行调整后,竞得者仍未调整或不积极调整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2.只要有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递交资料并参与竞标的,本次交易流程即成立。
3.报价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承包合同样本设定的所有条件。
4.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报价单位均视为不符合竞标条件,取消竞标资格。
5.报名单位已提交报价资料且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缺席弃权。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交易。
7.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根据公告内容跟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附件:《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大塱罗北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承包合同》、《消防安全承诺书》、《关于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全性的承诺书》、《报价书》
【点击下载】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大塱罗北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承包合同
广州市大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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