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1181破7号关于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赣1181破7号关于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的申请,德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6月16日作出(2023)赣118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2023)赣1181破7号《决定书》,指定江西红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工作进程,中科公司需要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经向德兴市人民法院报告,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科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4******U,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张家畈,法定代表人夏剑锋,注册资本1600万元,经营范围:*甲基磺酰氯、甲基磺酸、甲基磺酸锡、甲基磺酸铜、甲基磺酰胺、盐酸生产、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7月28日);化工原材料(危化品除外)、氯化钙生产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审方式
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一家备选机构,报德兴市人民法院备案。
三、评估工作内容
1、对中科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清点、造册,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协助管理人完成其他与评估、资产清点、变价相关的工作。
3、德兴市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清点、评估工作。
四、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中科公司破产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信息、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本项目报价【报价需明确具体金额】等)。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到管理人处现场提交书面材料(8:30-12:00,14:00-17:30)
2、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大道商会大厦一楼7号店面
3、联系人信息:周小杰 182*****796
4、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8日17:30时止。
六、特别说明
1、报名竞选的机构登记地在上饶市或者在上饶市内有分支机构的优先考虑。一旦竞选经确认后,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2、选中的评估机构应在进场开展选估工作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供初步的评估报告数据。
3、评估机构履职期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办公等)自理。
德兴市中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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