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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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04 13:5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7-05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7-07 16: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信数智长春分公司2023年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德惠国仁堂中医医院要求我方提供智慧化办公系统建设及维护技术服务,满足用户智慧化办公需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技术服务(智慧化办公系统开发服务、智慧化办公系统客户端安装及使用培训、平台集成服务、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 1.2.3维护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1支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1名驻场服务人员。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获取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参选文件递交方式: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为李晶晶,联系电话185*****720,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0431-********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联 系 人:李晶晶 电话:185*****720 电子邮件: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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