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普通商品房住宅招标公告
回购普通商品房住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妥善安置石总场北泉镇镇区被拆迁户,满足征迁户对现房安置的需求,经报请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批准,石总场北泉镇以公开招标形式分批采购北泉镇镇区普通商品住房674套,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安置镇区拆迁户。本招标项目石总场北泉镇回购普通商品房住宅招标人为石总场北泉镇,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总场北泉镇回购普通商品房住宅
2.2 回购普通商品房住宅区域:位于北泉镇规划管辖区域内,即省道115线以
北、友谊路以南;石莫公路以西,西三路以东。
2.3 招标数量:分批采购北泉镇镇区普通商品住房674套。
2.4 招标条件:1)楼盘均价超过3000元/m2的不在回购之列,回购普通商品住房户型
建筑面积限制在100m2左右,且必须具备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满足交工装修入住条件。2)中标单位的房源、户型、面积由北泉镇政府选定,选定的房源在协议期中不得再行出售。回购普通商品住房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回购房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并确保供水、供电照明设施、供暖、电信等设施齐全达到使用要求,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电信等设施齐全达到使用要求,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要求。回购普通商品住房必须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条件。
2.5 结算方式:1)回购协议签订后北泉镇政府暂不支付购房款,待回购居民办理入住时,由北泉镇政府按协议,按回购价支付房款,开发商不得再向居民加价收取房款。2)回购普通商品房必须满足入住条件,北泉镇政府才能按协议回购普通商品房且支付房款。回购房由总场代收房款,再由总场与开发商结算。
2.6 本项目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总场北泉镇回购普通商品房住宅采购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北泉镇登记注册、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四级或暂定以上资质,所回购的普通商品住房必须产权清晰,回购的普通商品住房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每层建筑施工图等手续齐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持相关文件资料报石总场规建局审定,审定通过的投标人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回购房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回购房源每层建筑施工图(建施)。(复印件三份)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10月26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到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手续。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总场北泉镇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 李海 联系人: 朱海英 陈曦
电话:138*****976 电话: 147*****629(办)、130*****559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ygszhy2083009@sina.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石河子市分行军垦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 ****************0509
2015年10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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