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热电联产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热电联产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39万元,招标人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要对海丰和锐现有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具体内容为:11锅炉增加
一套SCR脱销系统:345锅炉各新建一套SCRSCNR脱销系统24锅炉拆除原有的
引风机脱硫塔脱硫塔后烟道循环泵及附属管道系统,新建一套电石渣浆湿法脱硫系统:3
35锅炉烟道改造,分别增加连接到1锅炉和4锅炉的烟道。
HAIFEA
7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脱硫成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脱硫成套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小:具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营
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条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2)企业业绩要求:5年(2018年至今)至少设计并施工过1个260T/h及以上的湿法
脱硫超低排放装置处理后二氧化硫35mg/Nm)业绩须提供合同验收资料等相关佐证
材料)。
(3)口允许
不允许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4)木项日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
5.1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5.2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4日14时00分到2023年07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
(http:/ww.longdaoyun..com)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
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大写贰佰元,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
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
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
名费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314506509022102497: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脱硫成
套设备报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106室。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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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106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成套设备台1脱硫成套设备
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包括防腐保温绝热设备管道标识入
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工艺调试以及指导操作培训质保售后等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工程设计:包含土建工艺仪表电气消防给排水自动控制及设备的设计
3,交货时间:4锅炉脱硫装置改造,改造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供土建图纸,甲方土
建完成交安,乙方90天内完成安装投运。135锅炉引风机及烟道改造实施时间以甲
方通知为准,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50天内完成第一台锅炉改造,另两台改造时间以
土建交安后45天内完成单台锅炉改造并具备投运条件。
4.交货地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装置项目
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5.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预付第一批次4炉总价的30%:出卖方出具提货通知单支付4
炉总价的30%: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开具4炉总价13%增值税全额发票入账支付总价的30%:
余4炉总价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约定执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
付质保期内有未决争议事项除外,质保期为运行验收合格开始计算:第二批次以收到业
主方书面通知后,预付第二批次135炉总价的30%:出卖方出具提货通知单支付13
5炉总价的30%: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开具135炉总价13%增值税全额发票入账支付总
价的30%:余135炉总价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约定执行,
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期内有未决争议事项除外,质保期为运行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5.2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口允许不允许偏离
R
支付方式口允许不允许偏离
有假
6.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
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
008
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7.1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2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集团办公楼308室。
收件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980776
7.3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签
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http:/mw.longdaoyun..com)。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备
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
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longdaoyun.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longdaoyun.com)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83328959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idybty.com)
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831-5980776
电子邮件:ybtyZTBybty.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余平
(签名)
HAIFENGNHER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