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库房货架采购项目询价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库房货架采购项目询价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库房货架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心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采用询价函的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库房货架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8.64万元(¥捌万陆仟肆佰元整),超出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可拆卸货架82组,梯子6个,推车2个。

(二)采购要求:

1.货架参数:材质:Q235B;尺寸:2000*600*2000 mm;承重500KG/每层;四层灰色、蝴蝶孔设计、储物空间可自由调节、层板设加强筋、防腐除锈抗锈自动喷涂工艺、坚固耐用。

2.推车参数:材质:冷轧钢板≥5mm;尺寸:长900*宽600 mm *高900*离地高度175mm;承重500KG、轴承橡胶静音轮、可折叠扶手设计、加粗胶棉扶手、周围钢衬防撞胶条。

3.梯子参数:材质:加厚不锈钢、尺寸:高2000mm,方钢宽度50*50*4mm,脚踏板长400mm宽200mm,6层折叠人字梯、承重200KG以上、底脚防滑、稳固可靠、承重力强易收纳。

四、验收标准:

(一)所供货物须达到采购文件中的参数要求。验收中货物若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产品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收货,因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价须包含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税金等所有费用,我中心不在支付其他费用。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满足相关参数资质证明及实物图片;(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货期限,按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六、询价采购方式:

本次应急物资库房货架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由评标小组依据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确定价格最低的一名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遇报价相同时,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七、询价函的回复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报价单及服务商须提供的材料中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科,过期不再受理。

八、询价答疑:

如对本次项目及参数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宁夏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

联系人:尹杰

电 话:0951-*******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4日

标签: 应急物资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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