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鹤岗市托育服务骨干网工农区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发改社会[2022]30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券80%、地方政府资金2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工农区德政小区昌南路1号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改扩建总建筑面积 2735.8平方米,建设托位 100个,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并在主楼正门前增加阳光雨棚,将现有建筑改造成鹤岗地区的开放包容、服务一流、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现代智能的托育机构。本项目定位中型托育园,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各种需求的托育服务机构。改造后,项目一共设置 6 个班,其中:乳儿班 2 个, 托小班 2 个,托大班 2 个,设置托位 100 个。内部设置一部食梯、紫外线消毒系统、全套的早教感统设备并对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维修改造。项目建成后,实现监控系统家校实时共享,整个园区内 WiFi 全面覆盖,建筑内设置条屏,功能教室背景墙彩屏。 室内活动室布置感统教具、淘气堡和沙池等娱乐设施以及托育室内设游戏设施。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总工期24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专业设备及建筑材料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项目概算:959.45万元。(施工概算:940万元,设计费:19.45万元)
2.8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9.45万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940万元
注: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可研内的估算价格,最终合同价格以按照施工图编制的项目预算(预算价格不得超过投资估算价格940万元),招标阶段投标人参照可研估算下浮率报价,最终竣工结算价格以财政评审价格乘以投标下浮率为计算依据。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1.3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4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配备。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5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468-*******
招 标 人: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黑龙江省工农区北红旗路218号
联 系 人:宫先生
电 话:046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翔物流园B栋106、107室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0468-*******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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