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银行银企对账集中催收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3101001123003756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银行银企对账集中催收外包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2.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上海银行银企对账集中催收外包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银企对
账集中催收服务项目的实施环节主要包括纸质催对电话催对及提供交付物报告等。采
购人根据业务需要每年按季发起对账,每发起一次对账为一个对账周期,每个周期内,供应
商提供对账催对的账户对象应覆盖采购人上海地区经营网点开立的全量账户,如客户地址非
上海辖内,则供应商应通过自有渠道或借助邮政等途径,确保纸质账单安全有效送达客户。
对账电子数据应通过数据专线进行发送和接收,数据专线搭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主要
技术要求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一项目需求。4项目实施地点:上海招标人指定
地点。5服务期:本项目入围服务周期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
务期内共计2.5个服务年度,入围供应商1家。6最高投标限价:年度外包服务费用上限
为392.8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银行银企对账集中催收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银行银企对账集中催收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供应商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
受到法律制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
xinyu88sh163.com上传如下资料下列资料应顺序编制且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
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
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人及
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
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人及被授权人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
记录。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mw.gsxt.gov.cn)
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藏图并加
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三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如有2020
年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仅需附报告书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主要
报表,无需提供报告附注说明),如有)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
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
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四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
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F。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在金采网(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银行门户网
站(http:/www.bosc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zhuj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F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3641829031
电子邮件:xinyu88sh163.co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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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点白里有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