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的委托,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DCG2015-10115

2.2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激光测距仪

1

2

数字风速仪

1

3

毁锁器

1

4

双轮异向破拆锯

1

5

切割机

1

6

多功能无火花破拆工具

1

7

★锚钩发射器

1

8

★红外夜视仪

1

9

★红外热成像仪

1

10

★自由变线射击战术平台系统

1

11

眼球侦查套装

1

12

小型发电机(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1

13

强光工作灯

2

2.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 交货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5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3.4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地址: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满江片区御培坊小区B-11幢)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8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8号开标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 系 人:刘静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满江片区御培坊小区B-11幢

联 系 人: 和云超

电 话: 139*****637

传真号码:****-*******

邮 箱:********8@QQ.com">********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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