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需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中心本级、回龙岗革命公墓、市殡仪馆(含尸检中心)、市车辆调度中心、回龙岗墓园(含北陵墓区)。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以下内容:餐饮服务管理、安全秩序维护与消防管理,卫生保洁、除雪防汛,会议服务及接待、报纸(信件)分发管理、物资管理及其它职责。
(一)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公墓、中心本级)
1.服务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前进乡赵家沟224号
2.服务面积:98,726.30平方米。
(二)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交通事故尸体检验和存放中心)
1.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121-6号
2.服务面积:49,000平方米
3.驻楼就餐人数:59人
(三)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殡仪车辆调度中心)
1.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图门路72号
2.服务面积:16,082平方米
3.驻楼就餐人数:98人
(四)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墓园)
1.服务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前进乡赵家沟224号
2.服务面积:262,800平方米
3.驻楼就餐人数:50人
(五)沈阳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北陵墓区)
1.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路50号
2.服务面积:55,000平方米(其中墓穴位、道路、办公用房、公共绿化等配套设施共使用土地约*****平方米,剩余闲置土地面积约*****平方米)。
二、服务要求
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本项目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1.派驻上岗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
2.中标人应当与派驻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保险,且劳动合同和保险的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相关劳动合同、缴纳职工保险相关材料的副本均应当交采购人存档;
3.保证服务期内按合同要求人数派驻工作人员,满编满勤作业;
4.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当指定1名项目经理驻场采购人指定部门,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00-16:00,作为与采购人的直接联系人,负责统筹管理派驻各服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协调处理采购人各部门的实际综合物业需求;
5.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对派驻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质量、服务标准、到岗情况、完成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指导,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或单方解除综合物业服务合同;
6.保证24小时跟踪服务;
7.切实维护中心职工及祭祀家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私自拿走祭祀群众摆放的祭品;
8.中标人上岗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禁止传播或散布与采购人工作单位有关的信息;
9.上岗人员统一着装,仪表整洁,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10.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祭祀家属发生争吵,禁止中标人派驻人员与祭祀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11.中标人上岗人员劳保用品、食堂清洁物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12.中标人上岗人员餐费、交通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3.中标人上岗人员服装、机器磨损费、员工福利及工伤、安全保障问题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标人原因产生的如工伤、赔偿等问题,采购人受到连带责任的,由中标人对采购人损失进行赔付;
14.中标人需在供暖期提供2台专业除雪车驻场公墓院内,自有或租赁均可(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明确提供驻场除雪车的相关佐证材料(购买发票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并配备手推式除雪设备,遇雪天及时清扫,保障出殡通道及公共区域畅通,驾驶除雪车辆和操作除雪设备人员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中标人人员;
15.中标人需提供5台室内外扫地机,保障相关室内外区域环境卫生,自有或租赁均可(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明确提供扫地机的相关佐证材料(购买发票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操作设备人员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中标人人员;
16.中标人填写巡逻检查、保洁清扫、消杀记录、食堂留样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
17.填写考勤记录表或打卡,中标人每天按合同及时填写实际出勤人数,待采购人随时抽检,采购人各部门物业负责人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验收签字。
18.服务期内,中标人需制定完善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员工各类培训计划及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19.服务期内,如出现服务部门撤销等可变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通知函为准,在总项目金额不变前提下,中标人需保证总项目服务人数不变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一)人员要求
管理岗(驻场项目经理)1人;会务保障接待岗1人;电工2人;保洁岗位45人,其中中心本级1人、公墓20人、市殡仪馆3人、尸检中心2人、车辆调度中心2人、墓园16人、北陵墓区1人;秩序维护员岗位(含消防监控室值班岗)62人,其中中心本级3人、公墓24人(含队长1人、消防监控室值班员3人)、市殡仪馆6人(含队长1人)、尸检中心4人、车辆调度中心5人(含队长1人)、墓园17人(含队长1人、消防监控室值班员3人)、北陵墓区3人;食堂岗位10人(含厨师4人、面点师2人、厨工4人),其中市殡仪馆2人、车队5人、墓园3人;服务总人数合计121人。另,在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需要增派临时保障人员25人次。
人员上岗条件:1.驻场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年以上非住宅类物业项目物业经理工作经验,善于管理、沟通;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标准化服务要求及工作程序;无前科无犯罪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及较高的领导管理水平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
2.秩序维护队长:男性,55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无传染及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不饮酒。需精通秩序维护业务,掌握安全、法律、消防等方面的知识,能够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和设备。具有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3.会议接待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综合服务团队管理经验,身体健康、五官清秀、举止端庄、吃苦耐劳,具备相关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
4.秩序维护人员/焚烧区秩序维护员:男性,责任心强,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无传染及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不饮酒。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沟通无障碍,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能够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和设备,具备秩序维护工作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能依法处置责任区域内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等。
5.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男性,责任心强,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无传染及其他疾病,身体健康,不饮酒。具有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电工岗位:男性,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具有强电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电气设备维修、须特种作业证(低压电工)证上岗(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食堂餐饮服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检查身体一次,符合规定方可上岗。厨师,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需能烹制可口的中餐菜肴,并可制定菜谱,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面点师,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需能制作多品种类中西面点,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厨工,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
8.保洁员岗位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吃苦耐劳、动作利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熟悉清洁工作流程、保洁设备使用和各种清洁药剂的使用。
9.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需求安排人员配置,不允许减员。人员如有缺岗,不得超过3天空岗,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该岗位当月物业费。
(二)岗位职责与要求
1.项目经理:驻场中心本级,负责全中心综合物业管理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制作表格等办公软件,全面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配合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2.秩序维护队长:驻场公墓、殡仪馆、墓园和车队,负责配合项目经理落实物业各项管理工作。
3.会务接待人员:负责会务接待相关工作;打扫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区域的卫生,做好会议相关保障工作;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及报刊收发等相关工作等;
4.秩序维护人员:门卫接待秩序维护实行三班轮换24小时轮值服务;值班、值宿、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交通、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安全巡逻、防范检查、维稳、门岗执勤、报刊文件收发,快件收取、车辆登记检查,防汛抗旱、扫雪铲冰等全时空、全方位、全面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工作,并负责临时性保洁工作。
5.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消防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换24小时轮值服务;负责消防监控室消防烟感、喷淋报警监控系统,红外线传感报警监控系统,摄像图像监控,公共区域报警系统的监控值守处置管理工作,并对所服务区域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电工岗位:负责所服务区域内各服务部门的高、低压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相关工作;严格遵守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持有效证件,懂得日常水电安装及维修等工作原理,主要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电气设备维护、维修,并负责其他杂物性工作。
7.食堂餐饮服务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工作,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按食谱操作,掌握主、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品种轮换。保证就餐品种齐全,花样繁多;掌握每天三餐的成本核算情况,检查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杜绝原材料浪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水、电、煤 气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8.保洁员岗位:按采购人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主要负责服务区域内建筑物的各楼层、楼道、前厅、大厅、电梯、步行梯、消防通道、会议室、图书室、健身房、洗手间、卫生间、停车场、院内道路等相关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服从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三)餐饮管理与服务标准
1.负责提供各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餐及休息日节假日值班人员用餐,其中墓园早、中餐;殡仪馆(含尸检)早、中、值班员晚餐;车队早、中、晚、夜(四餐);
2.负责提供责任区域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食堂每日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责任区域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工作餐保障;
4.严格落实食堂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制作人每日三餐按品种、数量每样留200克,分别放在专用的密封容器内,贴上标签,注明留样的时间和餐次,冷藏于冰箱,由管理人员亲自管理记录。
5.负责责任区域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6.负责责任区域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7.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8.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做好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中标人负责提供食堂清洁物料;
10.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保洁工作标准
·公墓
1.保洁范围
(1)负责公墓区域的环境卫生。具体负责公墓区域内建筑物的各楼层、楼道、前厅、大厅、电梯、步行梯、消防通道、会议室、图书室、健身房、洗手间、卫生间、停车场、院内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2)负责祭奠园的烟道和焚烧物的垃圾清理运送工作。
根据回龙岗公墓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全年无假日,实行串休制度;当日工作必须当日完成,包括垃圾的清运。每日作息时间力争控制在7:30时至15时,特殊情况泛指依据公墓具体工作需求,确实需要提前或错后时,将会另行通知。
2.保洁工作标准
(1)道路庭院保洁标准
① 每天不少于10次清扫院内路面、道路、草坪;
② 每天不少于2次收集垃圾箱及擦洗垃圾箱(含祭奠园垃圾桶);
③ 每天不少于2次擦洗休闲椅子,椅面无灰尘、水迹、污迹;
④ 保证区域的整洁无杂物。
(2)楼内保洁标准每天不间断的对楼内进行保洁
① 地面有光泽,无杂物、水迹、污迹、泥沙、痰迹;
② 墙面附属特本色,无灰尘、水迹、污迹;
③ 踢脚线无灰尘、水迹、污迹;
④ 走廊通道所放置垃圾桶光亮,无灰尘、污渍、痰迹、手印,桶内水质清澈;
⑤ 会议结束后即时清理会议室卫生。
(3)卫生间(含室外和祭奠园公厕)保洁标准
① 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② 天花板、墙面、隔断,目视无尘、蛛网;
③ 地面光洁,无水迹、尿迹、杂物;
④ 洗手盆、洗手台台面干净,无水迹、污物,洗手盆无人用时干爽无积水;
⑤ 便器光洁,便器内水质清澈无粪便、杂物;
⑥ 卫生间内窗户透光性强,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⑦ 卫生间纸篓内杂物不超过纸篓的2/3;
⑧ 每天不少于4次进行清扫工作。
(4)玻璃窗户保洁标准
① 每周一次清洁:保持玻璃透光性强,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② 每天二次保洁:窗户金属框质感强、立面平面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③ 每天二次保洁:窗台无灰尘、污迹、杂物。
(5)楼梯(电梯)保洁标准
① 每天2次保洁:楼梯阶平面、立面有光泽,无杂物、水迹、污迹、泥沙、痰迹;梯阶侧面干净,无水流渍;楼梯扶手光亮、质感强无尘、污渍、手印;
② 每天2次保洁:电梯内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整洁明亮。
(6)祭奠园保洁标准
① 每天不间断巡视捡拾区域内的杂物,及时清除垃圾,区域内整洁干净;
② 每天不间断清理焚烧洞内的灰尘、杂物,保持干净;
③ 每天不间断清理鞭炮池内纸削;
④ 每天清洁祭奠园室内及门窗二次,安全用电,人走断电;
⑤ 每天不间断擦洗祭奠园桌子,桌面无污垢、污渍、水渍。
(7)业务区保洁标准
①守灵间打扫应在保证公共区卫生的前提下进行,定期要对空房间的卫生情况进行清扫维护;
②告别厅打扫要在告别仪式结束之后马上进行地面的清扫工作。如当天告别较多,要在上一个告别结束后马上进行简单整理,全部告别结束之后,进行当天彻底清扫。
3.冬季除雪标准
(1)冬季配备除雪设备(驻场除雪车及手推式除雪设备),下雪时第一时间清理院内主要行车道路的积雪,除雪后要求过道、停车场、园区主路及支路路面清理干净无积雪。如雪量大超过可堆放面积,需与采购人沟通位置后,运至园内空地堆放。不可抗力等因素引发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使用除雪车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物业须与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司机应持证上岗,保障安全驾驶),如因操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
(3)如遇特殊情况,其他服务部门需要专业除雪车进场清扫时,采购人要求调动除雪设备时,按照园区其他临时清雪任务进行调整。
4.垃圾清运的要求
垃圾清运工作:中标人负责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之前的垃圾清理工作,并服务至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的环节,保障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
·墓园保洁区域标准
1.保洁范围。全面负责园内服务区域卫生保洁、具体负责墓园区域内建住物的各楼层、楼道、前厅、大厅、步行梯、消防通道、会议室、卫生间、停车场、院内道路、墓区、功勋园、艺术墓区等高档墓区墓碑查实清洁工作以及园内园林环道两侧枯枝、树叶清扫、各墓区内定时清扫、随时巡视和制止烧纸现象、垃圾清理、冬季清雪, 以及日常环境卫生的清洁与维护,确保园区的环境整洁、美观;根据墓园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全年实行分担区专人专管,无漏岗;当日工作必须当日完成,包括扫雪、垃圾的清运即产即清。每日作息时间8:00点至16点,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泛指依据墓园具体工作需求,确实需要提前或错后时,墓园将会另行通知)。
2.保洁标准。园区保洁员除对墓区卫生及杂草、主路面卫生及杂草、 道路两侧绿化带干枝落叶、办公区域卫生打扫,同时针对园区景观景点、公共卫生间、道旗、广告牌、候车点、指示牌、垃圾桶、便民服务点等服务设施进行日常清扫维护必须保持整洁。墓区擦碑要求要(8-10)天完成一个周期,擦拭墓碑清除墓区杂草。
(1)墓区、道路庭院保洁标准
1.每天不少于1次清扫墓区、院内路面、道路;
2.每天不少于2次收集垃圾箱及擦洗垃圾箱;
3. 保证园区的整洁无污物。
(2)楼内保洁标准:
1.每天不间断地对楼内进行保洁。
2.地面有光泽,无杂物,水迹、污迹、泥沙、痰迹;
3.墙面无灰尘、水迹、污迹;
4.踢脚线无灰尘、水迹、污迹;
5.走廊通道放置垃圾桶光亮,无灰尘、污迹、痰迹、手印,桶内水质清澈;
6.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议室卫生。
(3)卫生间保洁标准
1.每天不少于4次进行清扫工作。
2.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3.天花板,墙面、隔断,目视无尘、蛛网;
4.地面光洁,无水迹、尿迹、杂物;
5.洗手盆、洗手台台面干净,无水迹、污迹,洗手盆无人用时干爽无积水;
6.便器光洁,便器内水质清澈无粪便、杂物;
7.卫生间内窗户透光性强,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8.卫生间纸篓内杂物不超过2/3。
(4)玻璃窗户保洁标准
1.每周一次保洁:保持玻璃透光性强,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2.每天两次保洁:窗户金属框质感强、立面平面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3.每天两次保洁:台无灰尘、污迹、杂物。
(5)楼梯保洁标准
每天四次保洁:楼梯阶平面、立面有光泽,无杂物、水迹、污迹、痰迹、泥沙;梯阶侧面干净,无水流迹;扶手光亮,质感强无尘,污渍、手印。
3.冬季除雪标准。冬季配备除雪设备,降雪时第一时间清理院内主要行车道路及停车场的积雪,保证雪后院内车道路面无积雪,车辆可正常通行。中标人需保障雪后按时完成墓区墓位过道间的积雪清扫工作。
4.垃圾清运的要求。垃圾清运工作:中标人负责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之前的垃圾清理工作,并服务至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的环节,保障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
·市殡仪馆(含尸检中心)保洁验收标准
1.保洁范围。全面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每日打扫会议室及楼道、洗手间卫生,不留死角,卫生间无异味,保证相关业务及办公区域的整洁无杂物。院内(含祭祀区)卫生管理、清扫落叶烟头,保持院内卫生整洁。根据市殡仪馆及尸检中心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全年无假日,实行串休制度;当日工作必须当日完成,包括垃圾的清理;每日作息时间力争控制在7:30点至16:00时,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泛指依据殡仪馆具体工作需求,确实需要提前或错后时,殡仪馆将会另行通知)。
2.保洁标准
(1)院内、外停车场地面要实时清扫、场地标牌、照明灯及时擦拭、周边杂草环境卫生,随时清扫、巡视巡检。消防设备清洁之后要归回原位,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
(2)祭祀区表面无垃圾及无严重污垢,无悬挂物、枯枝、杂物,无杂草、无积雪(水)。及时清理垃圾,当天必须清理完毕(尤其是清明期间祭祀垃圾应当天处理完毕)。
(3)道路庭院保洁标准
① 每天清扫院内路面、道路、草坪确保无杂物;
② 每天不少于2次收集垃圾箱及擦洗垃圾箱(含祭奠园垃圾桶);
③ 每天不少于2次擦洗休闲椅子,椅面无灰尘、水迹、污迹;
(4)楼内保洁标准每天不间断的对楼内进行保洁
① 地面有光泽,无杂物、水迹、污迹、泥沙、痰迹;
② 墙面附属特本色,无灰尘、水迹、污迹;
③ 踢脚线无灰尘、水迹、污迹;
④ 走廊通道所放置垃圾桶光亮,无灰尘、污渍、痰迹、手印,桶内水质清澈;
⑤ 会议结束后即时清理会议室卫生。
(5)卫生间(含室外公厕)保洁标准
① 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② 天花板、墙面、隔断,目视无尘、蛛网;
③ 地面光洁,无水迹、尿迹、杂物;
④ 洗手盆、洗手台台面干净,无水迹、污物,洗手盆无人用时干爽无积水;
⑤ 便器光洁,便器内水质清澈无粪便、杂物;
⑥ 卫生间内窗户透光性强,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⑦ 卫生间纸篓内杂物不超过纸篓的2/3;
⑧ 每天不少于4次进行清扫工作。
3.冬季清雪要求及标准
(1)降雪当日,中标人要及时清理出基本停车位;主路清理出基本车行道;办公区清理出基本人行道,祭祀平台清理完毕,主路须露出马路边石,两边积雪要求堆积平整,园区内陡坡易滑结冰路段要求必须扬撒除雪剂,防止人员和车辆出现危险事故。
(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使用除雪车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物业须与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司机应持证上岗,保障安全驾驶),如因操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有中标人负责。
4.垃圾清运的要求。垃圾清运工作:中标人负责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之前的垃圾清理工作,并服务至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环节,保障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
·车辆调度中心保洁标准
1.保洁范围。负责车辆调度中心办公楼及院内的环境卫生。具体负责建筑物的各楼层、楼道、前厅、大厅、步行梯、消防通道、会议室、图书室、健身房、卫生间、院内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根据殡仪车辆调派中心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全年无假日,实行串休制度;当日工作必须当日完成,垃圾不过夜,包括垃圾清运与市政对接工作。每日作息时间力争控制在7:30至16时,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泛指依据车队具体工作需求,确实需要提前或错后时,将会另行通知)。
2.保洁标准
车辆调度中心院内、停车场地面要实时清扫、场地标牌、照明灯及时擦拭、周边杂草环境卫生,随时清扫、巡视巡检。消防设备清洁之后要归回原位,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
楼内保洁标准:每天不间断地对楼内进行保洁;地面有光泽,无杂物,水迹、污迹、泥沙、痰迹;墙面无灰尘、水迹、污迹;踢脚线无灰尘、水迹、污迹;走廊通道放置垃圾桶光亮,无灰尘、污迹、痰迹、手印,桶内水质清澈;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议室卫生。
卫生间保洁标准:每天不少于4次进行清扫工作;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天花板,墙面、隔断,目视无尘、蛛网;地面光洁,无水迹、尿迹、杂物;洗手盆、洗手台台面干净,无水迹、污迹,洗手盆无人用时干爽无积水;便器光洁,便器内水质清澈无粪便、杂物;卫生间内窗户透光性强,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
3.冬季清雪要求及标准。降雪当日,主停车场清理出基本停车位;主路清理出基本车行道;主路须露出马路边石,两边积雪要求堆积平整,院区内易滑结冰路段要求必须扬撒除雪剂,防止人员和车辆出现危险事故。
4.垃圾清运的要求。垃圾清运工作:中标人负责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之前的垃圾清理工作,并服务至对接市政垃圾清运部门环节,保障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
(五)维护秩序人员工作标准
·公墓维护秩序人员服务要求
1.门卫接待及消防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换24小时轮值服务,值班、值宿、值岗维护服务范围内的秩序、安全巡逻、防范检查、维稳、消防监控、门岗执勤等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每日专人负责停车场和院内主干道的管理工作。
3.24小时专人负责值守公墓区域遗体接收处专用运送遗体车辆的门禁管理工作。
4.24小时专人负责值守公墓区域殡仪服务楼的值岗工作。
5.每日安排专职维持秩序人员负责焚烧园吊唁逝者焚烧遗物的安全。
6.24小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监控室的消防烟感、喷淋报警监控系统,红外线传感报警监控系统,摄像图像监控,公墓区域界墙报警系统的监控值守处置管理工作。
7.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知识培训,熟练使用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设备、会扑救初级火灾、及时组织人员逃生。
8.重大祭祀活动如需加班延时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延迟工作时长,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9.参与冬季除雪等工作。
注意事项
1.门卫执勤岗位:东一道门禁(东门)是灵车专用道。对专用运送遗体车辆和随行家属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对非专用运送遗体车辆实行管制制度,确保专用车辆道路的安全畅通;
跟随灵车的丧户车辆不准进入地下通道接尸处,负责指挥和引导随行家属车辆将车辆停放在地面上的停车场,所有办理遗体存放的人员步行进入地下遗体接收处。确保遗体接待处的工作秩序安全;自觉维护公墓门前交通秩序,保障人员、车辆进出畅通有序;负责制止散发传单、捡拾供果及闲杂人员进入辖区;对公墓一切物资、物品出门实施登记制度。没有出门证的任何物资、物品不能放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污染物品的人员及车辆进入辖区;
详细记录当班的巡逻安检日记。
2.巡视执勤岗位:按规定时间巡视,不留死角、偏角。巡视时检查水、电、气、车辆、设备等有无损坏,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非办事人员及时清理,保证财产的安全;准时开启和关闭殡仪服务楼正门、东门和西门。负责劝告和阻止任何人员将无关的祭祀用品带入殡仪服务楼。负责引导丧户家属在班后时间前来殡仪服务楼遗体祭祀间吊唁逝者。确保殡仪服务楼工作秩序安全;协助工作人员有序疏导参加告别的群众,严格禁止大声喧哗,严格禁止楼内吸烟、乱扔垃圾杂物。告别程序结束后协助工作人员认真清理各告别厅滞留人员,协助检查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详细记录当班的巡逻安检日记。
3.停车场岗位:确保前来送行、告别、办事的车辆按位停放、有序通行,确保车辆的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院内道路的畅通无阻;对每天15:00后进入公墓的车辆实行登记,凭正式手续一车一杆检查放行;疏导、指挥车辆进入停车场并有序停放。在停车场设立警示牌,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严格坚守值勤岗位,高度警觉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4.祭奠园岗位:负责祭奠园的安全工作;正确引导焚烧遗物的人员按照类别科学、文明、安全焚烧。引导逝者家属将遗物和花圈等分别送到指定的焚烧地点,注意消防安全;宣传告诫逝者家属在祭奠区域,只准点燃香烛,不准烧纸、燃放鞭炮须到指定的燃放池燃放; 严格禁止散发外面宣传单和劝退搞封建迷信的人员。
5.消防监控室岗位:提前上岗交接班。服装整齐干净,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交接班记录工整、详细、准确、真实;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和显示影像,发现可疑图像或消防监控设备报警,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排除问题;及时报告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隐患,保证设备操作安全,高度灵敏;消防监控室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当值秩序维护员不准睡岗、漏岗、离岗、饮酒上岗或误岗。
·墓园维护秩序人员服务要求
1.实行三班轮换24小时轮值服务,值班、值宿、秩序维护服务,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安全巡逻、防范检查、维稳、消防监控、门岗执勤、报刊文件收发,快件收取、食堂后勤办公物品搬运、施工运输车辆登记检查,防汛抗旱、扫雪铲冰等全时空、全方位、全面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工作。
2.24小时专人负责墓区的防火,防盗工作,每日不间断对所有墓区进行一次防火防盗的安全巡视。白天巡逻必须2人以上,墓区全面巡逻必须达30次;北门视情况安排值守岗位。
3.24小时专人负责墓园收发室的值班工作,确保院内安全秩序和稳定。对于墓园职工上班前、下班后前来下葬、祭祀、施工、办事的人员车辆,一车一登记和随访。必须做到祭祀来访者登记清楚、墓区内禁止烧纸告知清楚、人员电话车辆牌照号牌记录清楚、祭祀人员离开现场安全检查清楚。
4.24小时专人负责停车场和院内主干道的管理工作。进入园区的车辆按要求停放在停车位内。当车辆进出超过100辆时,立即对车辆进行交通管制,立即组织人员对正门放置交通锥,指挥进入车辆分道右侧通行。车辆进出超出200辆时,指挥车辆从正门进入,从墓园正西门出。确定祭祀车辆有序进出。在园区划定的黄线区域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秩序维护人员要确保墓园进出、停放车辆管理安全有序。
5.24小时专人负责办公服务楼的值岗工作。每半小时一次对办公服务楼的全面巡逻检查,管理到位,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6.24小时专人负责防火防盗监控室的报警监控系统,与当班保安、更夫联动第一时间处理防火、防盗工作和突发事件。监控人员必须做到不脱离岗位,不岗上睡觉,不酒后上岗。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跟踪反馈信息,交接班记录清楚,监控图像清晰,监控设备维修养护良好。监控室不能发生人为责任事故。
7.维持秩序人员对墓区墓位实行网格化目标管理。配合保洁人员、售后人员和墓区管理员按照墓区的东部区域和西部区域按墓位,日巡逻,周排查,月全面检查登记拍照。对墓园界墙每周由维护秩序队长带队方法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8.积极参与墓园夏季防汛和冬季除雪工作,防汛季节利用人防机防相结合,顶风冒雨,不留死角,安防到位。冬季安防采用推进式安防管理办法。协助墓园在车辆通行和祭祀人员行走的道路撒盐扫雪除冰,全心全意为墓园和祭祀群众服务。
9.清明节及重大祭祀活动,按照国家民政部门和省市民政局的要求,确保清明节期间墓园祭祀活动的秩序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维稳安全,根据墓园实际工作安排需要临时加班延时工作,全年不少于25天的加派临时秩序维护人员服务,保证清明期间及全年安保工作顺利完成。
①墓园维持秩序人员由三班工作制改为两班工作制。
②墓园临时增加维持秩序人员需要物业公司增派20人次。
③北陵墓园临时增加维持秩序人员需要物业公司增派5人次。
·殡仪馆(含尸检中心)维护秩序服务标准
(一) 殡仪馆
1. 服务时间:24小时值班值岗及巡逻,分3班倒,每班3人。
2. 服务标准与要求:
(1)严格执行殡仪馆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3)明确馆内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4)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馆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馆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5)严格执行馆内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维护服务范围内的秩序、安全巡逻、防范检查、维稳、消防监控、门岗执勤等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6)对进出馆内非出殡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7)维持好馆内交通秩序,做好疏导工作。
(8)禁止小商贩进馆宣传、售卖各类商品。
(二)尸检中心
1.秩序维护员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障人员、车辆进出畅通。
2.对来访人员实施登记制度,制止闲杂人员进入辖区。对大宗物品出门实施物品出门登记制度。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污染物品的人员及车辆进入辖区。
4.秩序维护巡视执勤员
(1)巡视不制定固定路线,但不留死角、偏角。
(2)巡视时检查有无设施设备损坏,有无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排查非办事人员;发现设施设备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非办理人员及时清理。
(3)认真、如实记载巡视记录;
5.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
(1)秩序维护员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秩序维护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向接班秩序维护员移交清楚。
(3)接班秩序维护员对辖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接班秩序维护员验收后交班秩序维护员方可下班。
(4)接班秩序维护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秩序维护员承担负责;验收完毕,交班秩序维护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秩序维护员承担责任。
(5)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秩序维护员在登记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交班秩序维护员未来,交班秩序维护员不得下班;若接班秩序维护员未来,交班秩序维护员下班,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
6.秩序维护员停车场管理标准。
(1)对每天进入中心的车辆实行登记,凭正式手续一车一杆检查放行。
(2)对驶入、停放车场的车辆进行车损登记,并告知车主或司机。
(3)按位停放,车头一律朝外。
(4)停车场畅通,无车辆出行驶入障碍。
·车辆调度中心维护秩序服务标准
1.秩序维护员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障人员、车辆进出畅通。
2.对来访人员实施登记制度,制止闲杂人员进入辖区。对大宗物品出门实施物品出门登记制度。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污染物品的人员及车辆进入辖区。
4.秩序维护巡视执勤员。
(1)巡视不制定固定路线,但不留死角、偏角。
(2)巡视时检查有无设施设备损坏,有无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排查非办事人员;发现设施设备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非办理人员及时清理。
(3)认真、如实记载巡视记录。
5.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
(1)秩序维护员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秩序维护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向接班秩序维护员移交清楚。
(3)接班秩序维护员对辖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接班秩序维护员验收后交班秩序维护员方可下班。
(4)接班秩序维护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秩序维护员承担负责;验收完毕,交班秩序维护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秩序维护员承担责任。
(5)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秩序维护员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交班秩序维护员未来,交班秩序维护员不得下班;若接班秩序维护员未来,交班秩序维护员下班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
6.秩序维护员停车场管理
(1)对每天进入中心的车辆实行登记,凭正式手续一车一杆检查放行。
(2)对驶入、停放车场的车辆进行车损登记,并告知车主或司机。
(3)按位停放,车头一律朝外。
(4)停车场畅通,无车辆出行驶入障碍。
三、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审定中标人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与中标人议定年度物业服务计划、年度费用收支计划。
2.监督中标人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协助中标人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4.由于采购人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公用、自用物品毁损的由采购人负责。
5.按合同规定按期交纳物业费等费用。
6.负责处理非中标人原因而产生的与采购人有关的各种纠纷。
7.不干涉中标人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内部管理活动。
8.采购人应在中标人进场之日起为中标人无偿提供服务用房使用。
9.向中标人提供采购人所掌握的有关物业服务所需的资料。
10.新增加事项由采购人指派专人与中标人进行交接验收工作,并形成文字资料,就交接验收问题明确双方的责任。
11.有监督中标人从业人员的权力,采购人认为中标人从业人员不称职时有权提出清退。
12.采购人指定专门部门和负责人,负责与中标人对接、协调并议定物业活动相关事宜。
(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完成物业服务委托事项并达到本合同载明的标准。
2.中标人独自承担本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责任。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服务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4.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5.负责保障与采购人约定全部服务部门的楼宇安全、卫生保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保证重大祭祀活动维保人员的增派。
6.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
7.按要求向采购人汇报物业服务工作情况,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
8.建立本物业的服务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对采购人原有用于物业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0.有权依照法规政策、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1.负责对采购人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12.在工作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损坏采购人物品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中标人的所有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则,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严禁利用自媒体转发任何有关殡葬服务及丧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舆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 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司法程序解决,保留向采购人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2.如因中标人原因,未完成服务目标或造成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或扣减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3.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中标人不能完成规定服务目标或造成中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予以经济补偿,直至终止合同。
4.新增设备设施经双方交接验收和确认合格的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丢失或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5.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6.任何一方因纠纷或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7日内,中标人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四)物业服务费用
按照双方约定,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委托事项的物业服务费用按实际合同签订服务时效计算,本项目服务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合同签订的最终数额为准,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对综合物业服务费的数额进行调整,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的调整为由,作为调整综合物业服务费的理由,物业服务费用其中包含: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费用;
2.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服、劳保用品等费用;
3.物业管理费;
4.税金。
5.特约委托有偿服务费采购人应于服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主,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服务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服务档案;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采购人办公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含冬季除雪费用及中标人工作人员工资(含民俗祭祀节日期间需增派临时维护秩序人员工资费用)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上缴的各项保险,中标人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工作场地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工伤、交通、意外、疾病等责任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
5.物业劳保用品、清洁物料、常用工具(含垃圾袋)由中标人提供。
6.投标人有党支部的可作为优先考虑方(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上须提供佐证材料)。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1.中心本级、回龙岗公墓、车辆调度中心、市殡仪馆(含尸检中心)物业服务时效为12个月(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2.回龙岗墓园(含北陵墓区)物业服务时效为8个月(2023年12月1日-2024年7月31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