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全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舒消办舒安办联合〔2023〕48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动员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开发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经营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出售)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经贸发展局要重点排查商贸企业、餐饮场所、星级以下宾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粮食流通、工业企业、电网经营企业、新能源企业安全隐患;社会事务局要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文博单位、出版印刷企业、公共体育场馆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派出所要依法依规做好属地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排查娱乐场所、宾馆、民宿、剧本杀、密室逃脱、高层公共建筑、无水小区等安全隐患;规划建设局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号)要求,重点排查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施工、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等领域安全隐患;规划建设局、派出所、应急局要重点排查驾驶员培训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卫计办要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安全隐患;应急管理局要重点排查工贸企业、危化企业、加油(气)站(点)、寄递企业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等经营行为;综合执法局要重点排查管道(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使用单位(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办要重点抓好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安置小区和无水小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人社所要重点排查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紧盯商超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行业相近”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日常巡查提醒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高危行业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各村(社区)对辖区“小、远、散”地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做到“隐患有人管、小火有人灭”。各园中园(厂中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衔接机制,由区经贸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联合派出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会同第三方安全专家对厂房、仓库火灾隐患开展清查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8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对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结合“五一”小长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组织实施(4月28日至9月2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部署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医院和养老院方面。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4.18”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火灾事故教训,逐一对医院和养老院开展隐患排查。卫计办、民政办要督促医疗卫生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形势分析,重点排查住院部、门诊楼、手术室、老人居住活动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部位,找准薄弱环节,健全风险排查检查、隐患整治管控等工作机制。卫计办、民政办、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床位、医疗器械占用疏散通道,未经审批改造装修、动火作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合理,占用避难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单位立查立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指导单位紧盯严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大型商业综合体方面。要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在前期综合体消防达标创建治理基础上,重点检查管理团队建设、网格责任细化、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落实情况。经贸发展局、社会事务局(文旅、教育)、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紧盯商场与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中庭、走道违规设置游乐设施和店铺,违规设置儿童活动场所,管道井封堵不到位,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不到位等情形,持续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

3、高层公共建筑排查整治方面。各村(社区)、社区办、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等部门要参照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对照“设施类”“通道类”“管理类”“其他类”四类突出问题情形,同步开展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锁闭,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消防车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封堵不到位、堆放杂物以及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缺位、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在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火间距等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

4、生产经营存储住宿合用场所治理方面。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合肥“4.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存储住宿合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舒消办〔2023〕28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包保到户”工作责任制,结合前期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合用场所“一户一档”完善底数台账,对新发现的要建立隐患清单,对未整改完毕的,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有人管、有成效,形成闭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1),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5、“无水”小区治理方面。各村(社区)、社区办、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等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无水”小区,开展精准分析,根据问题成因,逐一明确属地村(社区)、监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整改责任,“一区一策”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强化工作督导,倒排工期推进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利用此次治理之机,厘清工作责任,制定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改建出租(出售)的“厂中厂”“园中园”治理方面。由区经贸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联合派出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会同第三方安全专家,要立足以防为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通过警示宣传、引导教育、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强化租赁双方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推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良性有序开展。要立足企业实际,“解剖式”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开方抓药”,“一厂一策”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区分轻重缓急推动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执法整治有力度,服务监管有温度。要逐步制定、完善企业负面清单,明确企业禁止入驻条件和类型,源头防范“提级使用”问题出现。

7、动火焊割管控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要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三)巩固提高(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谋划下步工作,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理清本部门消防监管责任,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整治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强化精准服务水平,对于易改不改,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涉及六类直接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

(四)精准实施教育警示。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典型火灾、“身边事”、火灾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质效。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燃气使用安全等靶向宣传。要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督促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水平。

(五)严格考核督导问责。攻坚行动列入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区管委、纪工委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各部门自5月份起,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各村(社区)、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见附件3)并报区消安委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9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区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松林,联系电话:195****8990 微信同号)。

附件:1.“八条”刚性措施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八条”刚性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场所类别

检查单位(家)

发现火灾隐患(条)

整改火灾隐患(条)

整改率

1

高层建筑

2

大型商业综合体

3

地下经营场所

4

医院

5

养老院

6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7

宾馆酒店

8

商场市场

9

公共娱乐场所

10

文博单位

11

大型仓储物流

12

劳动密集型企业

13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14

老旧场所

15

无水小区

16

新领域新业态

17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附件:3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填报人:联系方式: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1

1.

2.

年月日

2

3

4

5

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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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灾隐患 方案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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