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 10日14: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JT-ZC-*******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垃圾车 | 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8)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拟供车型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4)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 2023年7月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报名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网上报名回执,扫描发送至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系方式:09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开亮崇德苑6幢1单元
3103
联系方式:155*****78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155*****786
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标签: 城区环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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