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虹桥体育公园项目投资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关于虹桥体育公园项目投资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关于虹桥体育公园项目投资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

贵局于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派出审计组对长宁区建管委立项,长宁区绿容局、长宁区绿管中心负责建设的虹桥体育公园(长宁区生态专项建设地上配套服务及地下工程<400米林带>)项目进行了投资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延伸和追溯,并出具了《长宁区审计局关于虹桥体育公园项目投资审计的审计决定》(长审决﹝2023﹞1号)及审计报告(长审报﹝2023﹞3号)。按照审计要求,我单位汇同相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一、整改部署情况

(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

在收到《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报告》后,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及区绿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区建管委、区绿容局领导督办区绿管中心专门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组。

(二)逐条分析审计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以此次工程项目审计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审计组提出的要求,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分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1.全面进行项目清理审查。组织对审计问题有关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审查,并组织代建公司相关人员及参建各方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杜绝对政策把关不严的问题再次发生。

2.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学习并传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建各方切实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3.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依规覆盖,自上而下形成有序管理的内控局面,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经费资金使用的规范。

二、整改情况

对照《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报告》提出的四个方面问题,工作组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节点,逐项汇报如下: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不规范

1.勘察工作先实施后招标

该项目勘察工作于2013年11月公开招标,2013年12月18日签发中标通知书,由上海市民防地基勘察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79.63万元。审计发现,该公司实际于 2013年9月14日已进场实施勘察工作,时间早于招标时间。

整改措施:组织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审计负面清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招投标领域相关文件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尤其对公开招标的相关政策及流程进行重点学习。通过讨论研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今后项目中,对达到招标限额的内容,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二)个别专业工程设备进场审核不严格

审计发现,暖通专业工程的设备、材料在进场时监理等单位的审核工作不到位,截至审计结束未能提供相应的进场核验记录等材料。审计还发现,个别设备实际的指标与设计要求不一致,如泳池专用除湿热泵设计风量指标是*****m3/h,实际现场踏勘发现该设备的铭牌指标是100003m/h,无法证明其符合设计要求。审计提出问题后,被审单位立即委托第三方单位对该专用除湿热泵风量进行了检测,风量实测值为*****m3/h,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整改措施:建设方组织监理单位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针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沪府令72号)、《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长发改投(2015)56 号)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加深对文件相关条款的理解。今后在项目管理中,明确由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验,并做好资料归档管理;由代建单位对监理单位审验结果进行复验,形成结论报告;由建设单位查阅相关文件,如发现审验资料不规范的,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经抽审,发现该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5.28万元。主要原因包括:施工总包多计工程量、多计人材机补差等,相应多计金额284.13万元;暖通安装工程多计工程量、多计工料机价格等,相应多计44.82万元等。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意见,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335.28万元(核减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284.13万元;核减暖通设备工程造价44.82万元;核减弱电工程造价4.87万元;核减游泳馆设备工程造价1.46万元),经协调沟通四家单位均已经确认同意核减金额。截至目前已落实施工总承包和游泳馆设备工程分包合同尾款支付,均按审计核减后的金额予以支付完毕。暖通设备工程和弱电工程分包合同尾款待质保期满后也将按审计核减后的金额支付。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提升结算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签证、竣工图等结算文件的审核,结算过程中配合财务监理严格把关,行使好管理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规范对结算价款的管理。

(四)项目竣工日期延后,未能按计划向公众开放,影响项目的投资效益

该项目原计划2016年5月竣工。因开工日期延迟,2016年6月,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将计划竣工日期延至2018年2月;2018年7月,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将计划竣工日期又延至2019年6月。项目实际于2019年10月主体竣工,2021年7月通过综合竣工验收。竣工日期延后问题我局已在跟踪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

审计发现,根据《关于长宁区社会事业(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实行预审批(“蓝图章”)机制的操作细则(试行)》(长审改办发(2013年)3号),该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在概算预审后、正式概算批复前进行,招投标内容与批复概算存在差异,如施工招投标时,地下部分按整体单基坑考虑,根据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基坑设计方案的技术评审意见,将地下部分的单基坑改为各自独立的分基坑,造成基坑施工难度加大、周期延长。此外,该项目也存在前期工作不深入、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签证数量较大等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后又遇进博会、新冠肺炎疫情等情况,现场施工数度停止,导致竣工日期进一步延后。该项目工期延迟造成人材机价格上涨,增加了工程造价,同时也无法按计划向公众开放,影响了项目的投资效益。

2020年9月,区政府《关于虹桥体育公园管理权属地化专题会会议纪要》明确虹桥体育公园建成后管理权属地化,由上海市长宁区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临空办)运行管理。2021年9月30日,区绿管中心将公园管理权移交给区临空办。截至审计现场结束,公园内的游泳馆等设施尚未对公众开放。

整改措施:

2021年9月30日,区绿管中心和区临空办签订了虹桥体育公园移交备忘录,区临空办和临空公司已于2022年2月通过招标确定了运营单位,2023年上半年装修完成后将对外开放。我局和区绿管中心将督促并与区临空办、临空公司协调推进相关事宜,并做好行业指导工作,尽快实现投资效益的回报。

今后在项目前期时加强调研和规划。施工招投标阶段对应合同工期进行充分合理的预计和要求,避免无故压缩合理工期。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做好项目进度策划,施工阶段统筹安排协调好各参建单位力量,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各种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准备相关措施。做好进度的过程控制和竣工收尾阶段的管理,确保项目工期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力争保障项目及时投入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落实本项目审计问题整改的同时,日后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我局内审部门也会对今后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合此次审计提出的相关整改问题,进行监管、抽查,切实提高全过程投资控制水平,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组织实施,真正实现项目推进有序、各项建设目标可控。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标签: 虹桥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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