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

三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2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 )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持不懈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2023年全县计划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300亩以上。通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稳步扩大大豆、玉米种植面积,带动主要粮油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提高我县大豆、玉米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范围

补助对象为在县内承担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并经本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技发〔2023〕3号)中明确的种植模式和产量要求。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3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补贴对象在本县规定的补贴范围内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在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且春、夏播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一致,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具体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本县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玉米大豆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将全年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项目实施步骤

各乡(镇)要按照“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乡级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县级抽查核验—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兑付—材料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5月10日-8月30日)。各乡(镇)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此项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生产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申报才能获得补贴,连片种植跨乡的生产者向种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申报。村委会审核整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盖章后统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二)乡级审核公示(9月1日-9月6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汇总各申报对象材料(包括农户姓名或单位名称、补贴面积、种植地点等内容),乡(镇)领导小组对申报补贴的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对申报补贴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普通农户要100%的进行现场核验。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申报者重新申报。审核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三)汇总上报(9月12日-9月14日)。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召开补贴面积审核会议(留存会议记录),并以正式文件呈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四)县级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9月15日-9月17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项目抽查核验组,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对申报的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村,每个村随机抽2—10个农户进行核验。若发现因客观原因造成申报面积存在错误的,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修改。若经查实,属于主观因素,故意弄虚作假申报的,进行通报和取消资格处罚。

(五)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9月30日前)。县级审核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补贴标准,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补贴对象、面积、标准、金额),并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六)批复和公告(10月10日前)。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各乡(镇)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各乡(镇)要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给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七)兑付补贴资金(10月30日前)。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专门账户。

(八)整理台账归档。各乡(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补贴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工作,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特别是落实好种植所需的专用大豆种子。聚焦适宜品种和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杨 澜、陆樟松,联系电话:0772-*******

附件:1.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公告书(参考格式)

2.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表(普通农户申报参考格式)

3.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大户、家庭农场)申报表(参考格式)

4.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农民合作社)申报表(参考格式)

5.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农业企业)申报表(参考格式)

6.村委会报送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汇总表(参考格式)

7.乡镇报送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汇总表(参考格式)

8.乡镇报送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的函(参考格式)

9.乡镇人民政府关于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参考格式)

10.承诺书(参考格式)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1: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公告(参考格式).docx

附件2:农户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普通农户)申报表(参考格式).xlsx

附件3: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大户、家庭农场)申报表(参考格式).docx

附件4:2023年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农民合作社)申报表(参考格式).docx

附件5:2023年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农业企业)申报表(参考格式).docx

附件6:村委会报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汇总表(参考格式).xlsx

附件7:乡(镇)人民政府对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的公示(参考格式).docx

附件8:乡(镇)人民政府报送补贴面积的函(参考格式).docx

附件8-1: 乡(镇)报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汇总表格式(参考格式).xlsx

附件10:承 诺 书(参考格式).docx

附件9:乡(镇)人民政府关于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参考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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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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