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法院云平台存储和本地数据库存储扩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中级法院云平台存储和本地数据库存储扩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中级法院云平台存储和本地数据库存储扩容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中级法院云平台存储和本地数据库存储扩容项目

二、预算金额:48万元

三、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七章附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法院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3年 7 月 14日14时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3年7 月 14 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

2.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9*****903

邮箱:**********@qq.com。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4日


标签: 存储扩容 云平台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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