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合并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3月16日,邹平市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3)鲁1681破申3号、(2023)鲁1681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鲁公司”)、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环保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1681破申3号之一及(2023)鲁1681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担任神鲁公司及大正环保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3年5月10日,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1681破申3、4号之一 决定书,决定对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合称“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1681破申3、4号之二 决定书,指定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为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了维护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0*******,成立于2007年3月28日,住所地:邹平县台子镇驻地,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固体废物治理;金属材料制造;选矿;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线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神鲁公司由自然人王平持股:53%、董杰持股:24.50%、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50%、邹平融丰新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
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环保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44*******,成立于2015年6月10日,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驻地,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纳米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稀有金属生产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氯化钾、氯化钠、氧化锌、次氧化锌、硫酸锌、铁渣、铁精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销售有色稀有金属、电解锌、硼酸锌、硫酸钠;购销:烟尘灰、粉煤灰;收购废锌;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大正环保公司由自然人董杰持股:51%;王平持股:49%。
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农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49******R,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住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驻地,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农业信息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不含育种)及销售;农业旅游资源开发;农用机械、农具、化肥的销售;农业机械技术作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大正农业公司由自然人耿滨持股:51%,刘小波持股:49%。
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61******E,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址:邹平市黄山街道办事处广场东路139号供销社四楼413室。经营范围: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办公用品及耗材、钢材、矿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农机及配件、电煤、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粉煤灰、水渣、矿粉、氧化铁皮、桶装润滑油、不锈钢制品、皮带、钢渣、除尘灰、煤渣、铁矿石、污水处理剂、生铁渣、石灰石、工业淀粉、工业葡萄糖、电器、家具、纺织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饲料、有机肥、土杂肥;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行健公司由耿滨持股:99%,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
(二)资产负债情况
经预重整评估机构评估,截至2023年3月16日,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清算价值):1791.55万元;
截至2023年5月10日,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的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金额(不含职工债权)共计:*********.21元(负债总额)。
二、项目特色及投资前景
邹平县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8月25日作出“邹环管字【2008】80号 关于邹平县神鲁锌业有限公司(神鲁公司曾用名)*****t/a高纯度硫酸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在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意位于邹平县台子镇的神鲁公司年生产纯度硫酸锌*****吨的项目建设;邹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3月3日作出“邹环报告表【2014】24号”同意神鲁公司高炉灰直接法生产提取氧化锌项目建设。
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配套设施尚在建设过程中,邹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8月3日作出“关于同意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年冶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准入的通知”,同意“大正环保公司50万吨/年冶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018年8月27日,经滨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项目调剂为40万吨冶金固废综合利用+10万吨危险废物协同处置。
固废危废处理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要求,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三、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债权申报、认定、经营情况等,或需对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在报名并通过管理人的资格审查后进行;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意向投资人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竞标)的,视为同意“按照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的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4、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程序,除特殊情况外,预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5、符合上述各项条件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可作为意向投资人,也可联合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共同参与预重整,但需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书面说明投资方式、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6、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含第二次招募)、中止、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3年7月14日(周五)17时前(管理人有权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装订成册,邮寄或现场送达管理人(注:无论招募结果如何,报名材料均不再退还)。
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广场东路139号邹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王律师 151*****758 陈律师 189*****145
2、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尽快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其补正。
3、尽职调查
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对神鲁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4、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
5、遴选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招募期结束,若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经管理人审查符合预重整条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预重整投资人;
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在邹平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以公开竞标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6、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将组织各方在合理期限内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人应按照“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预重整投资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之中。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预重整投资的资金实力;
3、财务状况良好;
4、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5、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报名材料
1、参与预重整投资意向书(详见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财务数据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应由牵头成员提交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协议,并充分介绍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需共同承诺对重整投资承担连带责任);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二)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
6、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的书面文件。
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加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时止。
(六)联系方式
管理人办公(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广场东路139号邹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王律师 151*****758 陈律师 189*****145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