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桂林卫生院采购锅炉除尘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林州市桂林卫生院采购锅炉除尘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桂林卫生院委托,就林州市桂林卫生院采购锅炉除尘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编号:LCG2015-355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桂林卫生院采购锅炉除尘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投标人须具备制造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楼2727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到现场报名;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拒绝。
4.3竞争性谈判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桂林卫生院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9*****777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2015年10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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