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招标公告

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招标公告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梅州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咨询服务费结算方式: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计费依据,以项目整体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不以单项工程计费),按收费标准的20%计算造价咨询服务费上限控制价,最终结算价=财审核定项目整体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计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企业应当在2015年11月03日起至2015年11月09日期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详情请登录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market.meizhou.gov.cn/website/stuff/js/Index.jsp)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查);

2. 投标单位从事施工图预算编制业务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专职施工图预算编制人员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及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查);

3. 投标单位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备案和获得招标文件的企业。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30-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5:00(北京时间)。八、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盖章):梅州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城区中环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015年10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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