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托运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车辆托运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2023-07-10 23:59:00
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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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托运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车辆托运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车辆托运项目
二、项目地点:湖北省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托运车辆对象
三辆新能源车,品牌型号为东风日产纯电轩逸,单车长4.68米、宽1.76米、高1.52米,单车重1.52吨。
二、起运地和目的地
从成都双流机场国航运行区停车场托运至武汉天河机场国航南工作区办公楼。
三、运输服务内容:包含运输、装卸、包装、保护、保险等。
四、时限:5天。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及时提车、运输,按照行业规定办理车辆托运的相关手续,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车辆托运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证》等完成运输工作所必须的各类证件或手续,驾驶员应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
3.供应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进行运输。
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道路运输相关要求,不得违章作业,应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5.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防震等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野蛮作业,确保无货安全无损。
6.供应商应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预案,预案应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或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7.托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至验车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购买保额为42万元的货物运输保险,被保险人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8.货物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超限、超载、过路费等。
9.供应商在运输途中应遵守国家环保管理的相关要求。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其他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外运跨境电商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0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明
联系人电话:027*****327
联系人邮箱:********@qq.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附件:
,湖北,武汉,成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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