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检察院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人名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兆乾182*****00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瑞星 魏利东****-******* 采购预算金额:511100.00 采购用途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41台、传真电话机、高拍仪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项目实施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企业应具备生产或销售电脑、打印机及其它电子产品的经营范围;具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所采购产品范围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参数承诺函(授权书内容注明:项目名称、产品型号、参数,标有★参数必须与本招标公告符件的参数一致),并提供授权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凡在正常工作日无法联系到的,均为非法授权,同时取消投标资格;), 报名、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5、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需提供生产厂家3C认证和ISO9000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报名、投标时需提供; 6、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及相关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1点30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015年12月15日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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