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四平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全县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促进农业转基因应用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试验品种监管。按照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对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农作物品种,在苗期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开展田间快速检测,确保试验品种不含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对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检查,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抽取的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
(三)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开设普法宣传专栏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局科教科要统筹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内容列为农技人员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训以及农民培训等必修课程,强化农业农村系统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转基因的科学认知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宣讲政策法规、约谈违规单位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管法定责任和法定措施。督导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按照本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细化工作重点任务,尽早部署监管工作,每半年上报相关工作开展总结情况。
(二)明确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提高认识、勇于担当,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文举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温艳涛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志成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支部副书记
王俊博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科长
孙守耀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科长
组长负责研究部署监管工作,要做好协调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制种企业、种子市场、经营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种子生产基地转基因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试验、生产、销售转基因种子的行为,积极主动争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农资打击合力,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我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局农业科负责按照种植业业务管理,做好打击转基因监管与粮食安全生产结合工作;局科教科负责转基因技术科普工作,做好转基因知识技术在农技人员培训、基层农技推广的实际运用。
(三)加强转基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有关科室要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迅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农民科学选种,正规途径购种,教育企业守法经营,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维护稳定。
(四)加大检查力度。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下沉工作重心,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业户,不放过非法转基因的任何一条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五)加大查处力度。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查处转基因种子案件,对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要依照法定程序严厉查处,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情况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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