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含代管公司年度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含代管公司年度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含代管公司)2023-2024年度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31IE*******
项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宜春公司(含代管公司)采购提供焊缝无损射线探伤及超声波检测服务
公告名称: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含代管公司)2023-2024年度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详细内容见公告附件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招标/采购范围:宜春公司(含代管公司)采购提供焊缝无损射线探伤及超声波检测服务
资格条件: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证工作内容需包括CG-常规检测。 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省市级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有效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具有无损超声波检测或无损X射线检测服务业绩)。 5.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拟派的检测人员应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Ⅱ级(中级)(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注:须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应答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进行分包及转包。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应答、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应答的其他情形。 备注:因字数限制,具体应答资格条件见公告附件。
联系人:方玲敏
联系电话:139*****424
,宜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年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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