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防汛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防汛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防汛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市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切实加强禄劝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在建项目防汛工作落实。全面做好我县水利工程防汛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科学高效防控常态化、日常化工作机制,严防死守安全生产安全防线。县水务局决定开展2023年防汛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高度的政治思想统一和科学理念,坚持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增强项目生产安全意识,完善防汛准备工作和责任机制落实,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提升水利工程防汛抗洪能力,全面防控水利工程防汛安全事件发生,确保防汛工作开展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 抽查内容
(一)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
1. 防汛责任制
(1)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建立。
(2)水利工程是否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
(3)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带班)责任制。
2. 汛前自检自查
(1)是否建立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责任制。
(2)是否对重要防汛设施(水库、河道、坝塘、山洪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道路交通、尾矿库、水电站、集镇防洪排涝设施)等进行汛前自检自查。
3. 预案编制
(1)乡镇总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完善。
(2)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完善。
(3)小二型以上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是否编制完善。
(4)重点坝塘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完善。
(5)在建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完善。
4. 抢险应急队伍
(1)乡镇是否建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2)承担重点防汛任务的水利项目是否成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5. 防汛抢险应急物资
(1)是否储备抢险应急物资。
(2)是否储备救灾物资。
6. 通讯及交通设施保障
(1)小二型以上水库及重点防汛区域通讯是否通畅。
(2)应急抢险通道是否通畅。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1)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的行政检查。
(2)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3)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4)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行政检查。
(5)对坝顶同时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三、 抽查范围及比例
经省、市、县水务主管部门批准在禄劝县辖区内开工建设的水利项目工程,按2%的比例抽查。
四、 抽查时间
2023年3月至11月,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防汛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确保防汛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职责、抽查事项和完成时间安排相关工作。
(三)请被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检查要求,提供检查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四)规范执法,每次巡查检查不得少于2名检查人员,检查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本次抽查工作,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对外公示。
(五)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要求被检查对象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六、 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防汛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
(二)公示抽查结果。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3年水利工程防汛工作检查对象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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