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项目(二次)(下称本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波密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2023-JWEZDN-W1014
项目名称: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32.28万元
最高限价:232.28万元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具体交货地点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采购需求: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第五章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全一标段。
2.4质量要求:改性沥青质量技术标准符合JTGF40-2004的规定、乳化沥青质量技术标准符合JTG E20-2011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税收缴纳(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缴费原始票据及社保机关盖章的缴费人员花名册)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
3.7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一天)完成过一项沥青或者乳化沥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未体现业绩时间、类型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投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材料质量保证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相关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预付款等相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均可)。
3.8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三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3年)。
3.9其他要求:外资独资、占资、控股企业,港澳台背景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12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彩印件、营业执照彩印件、保密承诺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报名表和保密承诺书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30至12: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一:网上获取。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本招标公告4.1条所列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本招标公告4.1条所列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彩色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件发送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方式一:现场获取。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持本招标公告4.1条所列资料加盖企业鲜章,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7时30分至18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林芝市实验学校东北侧约50米)。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介自行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波密某部
地 址:林芝市波密县
邮 政 编 码:******
电 话:189*****389
招标代理机构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杨云波
电 话:199*****4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项目(二次)(下称本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波密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2023-JWEZDN-W1014
项目名称: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32.28万元
最高限价:232.28万元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具体交货地点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采购需求: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第五章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全一标段。
2.4质量要求:改性沥青质量技术标准符合JTGF40-2004的规定、乳化沥青质量技术标准符合JTG E20-2011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税收缴纳(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缴费原始票据及社保机关盖章的缴费人员花名册)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
3.7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一天)完成过一项沥青或者乳化沥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未体现业绩时间、类型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投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材料质量保证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相关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预付款等相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均可)。
3.8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三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3年)。
3.9其他要求:外资独资、占资、控股企业,港澳台背景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12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彩印件、营业执照彩印件、保密承诺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报名表和保密承诺书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30至12: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一:网上获取。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本招标公告4.1条所列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本招标公告4.1条所列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彩色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件发送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方式一:现场获取。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持本招标公告4.1条所列资料加盖企业鲜章,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7时30分至18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林芝市实验学校东北侧约50米)。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介自行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波密某部
地 址:林芝市波密县
邮 政 编 码:******
电 话:189*****389
招标代理机构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杨云波
电 话:19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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