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塔溪乡人民政府塔溪乡沐河村安装铁艺栅栏直接采购公告

嫩江市塔溪乡人民政府塔溪乡沐河村安装铁艺栅栏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Z202*****719
项目名称: 塔溪乡沐河村安装铁艺栅栏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5900
需求详情:

塔溪乡沐河村安装铁艺栅栏基础工程 1、塔溪乡沐河村安装铁艺栅栏基础工程。 2、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栅栏现浇C30钢筋混凝土基础711处。 3、结构形式 现浇C30钢筋混凝土;中粗砂垫层。 4、栅栏基础工程 1)栅栏安装要做到“严、直、齐、美”,线路封闭严实,不留有空隙;沿路方向顺直,不忽远忽近;栅栏顶端与下端纵向过渡平滑整齐,不忽高忽低;要求整体效果美观。 2)基础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基坑尺寸应满足基坑设计轮廊。安装混凝土基座前及时检验基坑尺寸,平面位置及地面平整度和密实度。 3)采用分段施工,线路尽量设置成直线,同时要对不平整地形,尽量整成直线、水平或斜披,使栅栏上下起伏不大。确定基坑位置,进行基坑开挖。 4)基坑经验收合格,放置基座。水平段,立杆必须与地面垂直;斜坡段必须与斜坡垂直。纵向必须铅锤在一个平面内。然后进行回填,用素土夯实。经检验合格,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5)产品出厂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对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应以企业标准进行出厂前的验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期:签订合同后25天。 6.工程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款

服务周期: 2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塔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汪磊
联系电话: 184*****655
联系座机: 0456-*******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铁艺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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