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包装机CT条盒推烟板装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包装机CT条盒推烟板装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包装机CT条盒推烟板装置改造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内容为ZB25(GDX1)/ZB45(GDX2)包装机组CT(YB65)条盒推烟板装置改造,投标人须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原装置拆除、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商务和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2.1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不含税):16.27万元/台。
1.2.2第一采购年度预计采购数量:18台;第一采购年度金额合计(不含税):292.86万元。第2和第3采购年度每年预计采购数量:25台。
1.2.3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2.4预计采购数量仅供投标人作为成本测算报价参考,有效期内年度采购量以招标人当年度采购计划批复为准。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货物交货期限:订单下达后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
1.5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2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
1.8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进入《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提供该公司进入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复印件及2022年度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电子交易合同复印件一份)。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获取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2号开评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2号开评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袁经理、周经理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生产制造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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