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债权基本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3户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债权1:债权本金30,000万元,利息25,529.17万元,代垫费用169.13万元,债权总额55,698.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权2:债权本金15,000万元,利息9,154.46万元,债权总额24,154.46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

债权3:债权本金11,500.93万元,利息6,403.27万元,债权总额17,904.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B号29层3号,法定代表人武金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经营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措施

债权1:

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有的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二七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1.2.3.4层457套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04平方米(一顺位)。

保证人武家文、李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武家文,1977年生,住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

李嘉1982年生,住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

债权2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有的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二七广场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6、7层,建筑面积合计*****.63平方米(一顺位)。

债权3

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大连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有的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二七广场东北亚国际品牌商品交易中心-1层、1层、2层、3层、4层、5层、6层、7层共520套商铺,建筑面积合计*****.91平方米(二顺位)。

保证人武金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武金祥,1952年生,住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诉讼情况

东北亚系列三笔债权已全部诉讼,现处于执行阶段,已终本。

项目亮点

抵押物坐落于二七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抵押物为独立商业体,停车场等配合设施齐全,存在较大的改造和利用空间。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范经理、张经理,电话:0411-********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大连市,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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