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九标段:重型泡沫消防车、主力泡沫消防车、火场照明车)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九标段:重型泡沫消防车、主力泡沫消防车、火场照明车)(招标项目编号:E
650*****010********)已由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奇台县金穗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重型泡沫消防车2辆、主力泡沫消防车1辆、火场照明车1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九标段:重型泡沫消防车、主力泡沫消防车、火场照明车)
招标范围: 重型泡沫消防车2辆、主力泡沫消防车1辆、火场照明车1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7月05日到 2023年07月10日
2.获取方式: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7日11:00
2.递交方法:线下纸质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11:00
2.开标方式:线下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金穗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 |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 区8楼 |
联 系 人:闫勃、董伯斌 | 联 系 人:丁朝阳、周莹 |
电 话:189*****926 | 电 话:153*****82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