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902破9号2023赣0902破申9号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2023赣0902破9号2023赣0902破申9号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公告
袁州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2023)赣09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彭琼泉对被申请人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并于同日指定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23年8月6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28号时代花园3楼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邮编:******,联系电话:袁律师:151*****72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5时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采取线下+线上模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如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当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江西一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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