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2023年烧结机头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采购公告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2023年烧结机头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采购公告
设备管理部就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2023年烧结机头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SBGLB-ZB-2307-*****
项目标名: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2023年烧结机头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TMP-2307-0002 | 2*265烧结机头尾轮齿板及环冷机卸矿曲轨堆焊 | m2 | 1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
2*265m2烧结机头尾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招标公告
郑重声明:
1、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2*265m2烧结机头尾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完成后能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1.招标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2*265m2烧结机头尾轮齿板堆焊年修项目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针对型钢炼铁2*265m2烧结机头尾轮齿板及环冷机卸矿曲轨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与台车轮缘接触磨损、撞击,齿面出现严重磨损及变形,目前掉块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为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利用大修时间进行在线堆焊修复。
3.工期: 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总工期为14天,1#265㎡烧结机7天、2#265㎡烧结机7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施工地点: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
6、本项目拟确定一家单位承担维修任务,只提供一次报价机会(若因甲方标书要求变动而统一澄清时,可在统一澄清后再给与所有报价单位一次重新报价的机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招标系统),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未被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否决项)
2、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决项)
3、业绩要求:(否决项)
2019年之后,冶金行业内设备堆焊施工业绩(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含税价),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完整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予认可。以上资料,报名的同时上传至招标系统(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4、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中标单位要保证施工力量。
5、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报名后,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等扫描件。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时间: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元人民币(请在资格预审通过后交纳标书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芜分公司财务部(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关于标书费收据业务和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说明
请各投标单位参照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重要公告“关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标书费收据业务的说明”办理相关业务。
十四、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0531-********
招标平台联系人:宋先生 0531-********
授 权 委 托 书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负责 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事宜,为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其所签署的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或公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10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帐 号:161*****292********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07-07 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07-12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刘辉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 邮箱: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3-07-0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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