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非税收入汇缴账户项目磋商邀请函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非税收入汇缴账户项目磋商邀请函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非税收入汇缴账户项目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唐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8〕1号),参照《河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冀财库【2021】29的相关规定,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从具备条件的银行中,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 1家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本次业务。
1、采购项目编号:RHC-C542*****1186-1
2、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非税收入汇缴账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0元
5、采购需求:为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开立非税收入汇缴账户,并提供配套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服务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若期间因国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是总部在唐山市丰润区或在唐山市丰润区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总部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磋商,若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每个银行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进行磋商。
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及方式: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3、磋商文件工本费: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至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响应文件。
2、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五、开启1、时间:2023年07月18日15时00分。
2、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邀请方式:采用公告方式。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4、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箭厅街13号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文婷
电话: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联 系 人:佟飞
电话:0315-*******
电子邮箱:rhahtst@126.com
标签: 非税收入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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