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咨询服务

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委托,现对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业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代理机构: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耀宁招字【2023】YNZB-008

项目实施地点:鲁甸县

招标内容:针对5个水源地进行现场调查,编制完成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

招标上限价:14万元。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提供工作成果之日止。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开展报告编制工作,编制5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并根据评审部门意见进行修改,最后向甲方提交可供上报备案的报告。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内划分为一个标段。

2. 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2.4、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复印件);

2.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不允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进行投标。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周末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鲁甸县人工湖一号街137号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

同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均要一套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上午09时30分。比选申请单位应当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鲁甸县人工湖一号街137号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比选申请单位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比选申请单位,请各比选申请单位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5. 本次招标采用比选招标。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地址:鲁甸县崇文路114号

联 系 人:谢副局长

电话:136*****9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鲁甸县人工湖一号街137号

联 系 人:窦工

电话:15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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