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5年闸北公安分局有线通信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5年闸北公安分局有线通信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5年闸北公安分局有线通信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主要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在本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团队,拥有本地办公及维修固定场所,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4)投标单位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闸北公安分局有线通信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SCZB********)
3、预算编号:09-15-6054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预算资金192万元。为满足我局的通信需求,此次将对我局有线通信网的核心设备进行改造。根据市局科技处有线科对全网有线通信设备未来发展的统一规划,此次分局的有线通信系统将使用软交换架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招标人指定设备,设备交付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
6、交付地点:上海市闸北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7,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本项目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11月3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1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带3G/4G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目中路600号 | 地 址: | 江苏路500号 |
邮 编: | 200070 | 邮 编: | 200050 |
联系人: | 顾燕妮 | 联系人: | 李征行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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