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中心学校小学部优质均衡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高峰乡中心学校小学部优质均衡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7-05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XYFB[2023]07-09 |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5日 | |||
一、发包条件 | ||||
高峰乡中心学校小学部优质均衡改造提升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高峰乡中心学校小学部优质均衡改造提升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 | |||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教项目办函******号 | |||
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高峰乡中心学校小学部 | |||
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80元 | |||
7、计划工期 | 20个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发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年7月7日11时00分 地点:安徽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凭推荐函携带报名资料到安徽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城关镇七星工业园区安徽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 | 代理机构 | 安徽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七星工业园区安徽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人 | 吴女士 | |
电话 | 电话 | 0564—*******/181*****339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至现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业主邀请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1000元(承包保证金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交至发包工作组,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注: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如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则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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