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招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RYZB-2023-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000万元,招标人为保山矿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改造面积不低于15000亩,分批次实施,实施规模以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及
具备实际工作条件的面积为准,遵循先流转先实施先验收的原则估算总投资规模约7.5亿
元,以实际实施投入且经审定的资金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2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
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1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具备有效身份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工
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项目人员配置除上述要求外还须至少配备安全员资料员,且
持有相关从业或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能存在在建待建项目。2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2019-2021年的审计或财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由
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正常盈利无亏损以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个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
供。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委托代理
人联系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标后不得更换。5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资金能力,投标截止前3年未处于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黑
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
标人。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1联合体投标时
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6.2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须由投资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
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
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联
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7凡参加本次
公开招商招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资申请书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缴纳方
式:1现金转账2银行保函3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形式必须通过投标投
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6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7 月1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
馆小区13栋一单元20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
馆小区13栋一单元202号
七其他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
年农办计财20211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定实施细
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为扩大隆阳区补充水田途径,多渠道补充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
衡,公司决定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对县域内潜力地块进行耕地提质改造并有序开发,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结合保山市隆阳区相关文件,决定拟采取公
开招商招标的方式实施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1. 招商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山矿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商招标范围
2.1招商招标人:保山矿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境内。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含坡改田整理坡改田开发旱地整理园地
改田地及开发等灌溉与排水工程含取水坝斗渠农渠农沟涵管提灌设施
配电设施等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生产路等和其他工程地力培肥种植管护
工程管护等。
2.4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不低于15000亩,分批次实施,实施规模以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
求及具备实际工作条件的面积为准,遵循先流转先实施先验收的原则估算总投资规模约7.5
亿元,以实际实施投入且经审定的资金为准。
2.5招商招标范围: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包括但不限
于本合同段前期工作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配
合乡镇开展土地流转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量复核工程验
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土壤检测深化设计
及竣工资料编制新增耕地核实项目建设施工含项目设备购置项目运营及维护包
含但不限于耕地培肥及五年种植和管护,并通过竣工验收协助项目指标入库等工作全面
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运营维护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
2.6合作期限:施工周期720个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5年,并承担运营维护期内的工程
项目缺陷修复责任及费用。
2.7合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土壤检测竣工资料新增耕地核实入库及资料编制
等符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施工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TD/T1011-1013-2000)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及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要求,且符合国家部委和项目所在地省级颁布的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发包方式:项目总承包方式。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商招标,资格后审。
3. 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投资成本项目合理利润项目资金占用费模式,即投标人的收益包括三
部分:项目投资成本项目合理利润和项目资金占用费。
项目投资成本包含:项目前期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全部成本,项目前期工程建设
财务管理等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段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
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土地流转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工程
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工程复核费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
记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土壤检测费深化设计及竣工资料编制费新增耕地核定核实
费项目建设施工费含项目设备购置费项目运营及维护包含但不限于耕地培肥及五
年种植和管护费等,最终项目投资成本以实际实施投入且经审定的资金为准。
其中项目前期工作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审计单位含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编制单位
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土壤检测新增耕地核
定核实等单位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开选定后经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
和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和支付相应费用,项目结算时计入项目投资成本。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4.2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
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或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有效身份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
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项目人员配
置除上述要求外还须至少配备安全员资料员,且持有相关从业或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项
目经理不能存在在建待建项目。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提供2019-2021年的审计或财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正常盈利无亏损
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个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
人提供。
4.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委托代理人联
系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4.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资金能力,投标截止前3
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
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4.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
4.6.2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须由投资单
位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
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7凡参加本次公开招商招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资申请书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0
万元缴纳方式:1现金转账2银行保函3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形式必
须通过投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递交投资申请书截止时间1日前到达如下账户:
开户名: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
账 号:20353059900100000588181
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如为保函形
式或保证保险形式,须现场提供原件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为在投标
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交款时注明: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项目区项目总承包投
标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3 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2日五个工作日,报名时段以交易平
台公布时间为准。
5.2报名方式及招商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段内,在保
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持相关证件报名申领招商招标文件
2请于2023 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山瑞宇
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报名申领招商招标文件: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 报名者出具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
4 招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商招标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07月 26 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标书递交地点为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
道学府路世纪公馆小区13栋一单元202号,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18725289709。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9. 联系方式
招商招标人:保山矿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上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平路和平小区C区24
号商铺二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2225338
招商招标代理机构: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小区13栋一单元202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87252897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矿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上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平路和平小区C
区24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875-22253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小区13栋一单元202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