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展厅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华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展厅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华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展厅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数据互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6日,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价 | 服务期 | 入围 数量 |
1 | 东莞市华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展厅升级项目 | 2,000,000元 |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展厅相关升级改造工作 | 1 |
4.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果是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4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5 如果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该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须在履约过程中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6 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无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7 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8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单位名称:东莞市数据互联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曲岭一路8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先生
标签: 展厅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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