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营口市滨海 热电 有限 责任 公司 2023 年 电 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营口 市滨海热电 有限 责任 公司 2023 年 电 煤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营口市滨海
热电 有限 责任 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营口市滨海 热电 有限 责任 公司 2023 年 电 煤采购项目 。
2.2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二 个标段 ,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如下:
第 一 标段: 电 煤采购约 2.5 万 吨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3200Kcal/kg
第 二 标段: 电 煤采购约 2.5 万吨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3200Kcal/kg 。
2.3 交货期: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进煤指令于 24 小时内开始履
行供货义务,在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 保证 供货量含存储量必须达到 70%,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保证 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 90%在 2024 年 1 月 20 日前, 保证 供
货量含存储量达到 100%。如本地区行政机关因保障本地热用户供暖下发煤炭供应进
度要求, 供 方应无条件配合 招标人 按照下发文件载明的煤炭供应进度严格执行。
2.4 交货地点: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 招标范 围: 包括煤炭的采购 存储保管运输装卸传垛售后服务 等,具体
需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为人民币 25 万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 25 万元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 煤炭经营企业,且具
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煤炭储备发运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煤炭独立供货业绩不少于 3项含 注:
单项合同 供货业绩 要求 2.5 万吨含及以上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本项目 同一标
段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
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7 投标人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4.2 获取文件 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3 项含 煤炭独立供货业绩证明合
同复印件 注:单项合同 供货业绩 要求 2.5 万吨含及以上
4 2022 年 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 6 个月 以上含 6 个月 年的
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复印件
注: 以上提供资料 的复印件须加盖单公章 , 按 照标段 顺序 分别 装订成册, 资料 齐全且符
合要求后方可 获取 招标文件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
4.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现场 获取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 317 房间。
在线 获取 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
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
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
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
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 件信息进行
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
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
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010-
********, (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4.4 招标文件 每标段 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 /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 日 上 午 09:30 时。
5.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 日 上 午 09:30 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
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
大会。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
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 41 号
联系人: 刘大龙
电话: 0417-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联系人: 王梦迪李宁
电话:024-
******** 电子邮件: lngczb163.com
注:如 招标公告 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