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楼居委会龙珠经济社山塘尾山塘发包招标公告
更楼居委会龙珠经济社山塘尾山塘发包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
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居委会龙珠经济社定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更合镇更楼居委会龙珠经济社山塘尾山塘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龙珠村的山塘尾
2、资产规模:7亩。
3、发包年限:15年
4、土地用途:该地地类为农用地,经营种类由承包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5、交易底价:人民币3000元/年(叁仟元每年),第一年至第五年承包款为中标价,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的承包款按第五年的金额递增5%,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每年的承包款按第十年的金额递增10%。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一次性上缴完第一年的承包款给甲方,由第二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当年的指定日期(按合同上规定)前交清给甲方,才能承包下年鱼塘。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2000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作为最后一年承包款,不足部分乙方补够。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因经营鱼塘所需的一切税费、投资由乙方负责。承包期内,乙方自行解决道路运输及用水、用电等问题。乙方在经营鱼塘过程中,应按原水位承包不得超越界线,包括私人竹及猪舍用地,如需要用应同私人协商解决并按原水位线至上5米,集体用地除私人竹林剩余空地乙方可以使用但不能种桉树,如经鉴定造成环境污染或塘基崩溃造成周围农田损失属实的,由乙方负一切责任。承包期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建的一切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归甲方所有。
10、违约责任:乙方必需按时按量上缴完承包款给甲方,逾期十五天不上缴或上缴不完承包款的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交的2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所欠的承包款,甲方有权将欠款及合同递交法院处理。
11、正式书面承办合同如需到高明区更合镇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公证),所需费用由双方各占50%承担。
12、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3000元/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50(含50元);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居委会龙珠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667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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