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比武训练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比武训练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比武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19: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邮箱(HWGC2020@126.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创新道 32 号卓尔电商城怡莱酒店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15 | ||
采购单位 |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 4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工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因工业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工 177*****715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doc |
项目概况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比武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邮箱(HWGC2020@126.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W-2023-022
项目名称: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比武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成功且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包含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至 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邮箱(HWGC2020@126.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通过邮箱(HWGC2020@126.com)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文件时,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创新道 32 号卓尔电商城怡莱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 4 号
联系方式:赵工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因工业园
联系方式:朱工 177*****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17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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