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热水器采购的询价信息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企业采购信息,根据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舒城中小产业园公租房97台电热水器采购的询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舒城中小产业园公租房97台万和牌电热水器(型号E60-A0-20)采购项目
二、标的内容和相关要求
1、标的地址:舒城中小企业园公租房
3、标的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和安装,其中安装需本地化服务且为电热水器品牌售后服务单位。
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中标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与期限:按国家《三包法》和《产品质量法》执行,相关品牌各自售后承诺。
5、标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中标方提供的电热水器为正品行货且需经询价方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型号不一或外观有破损的,询价方有权拒绝收货,中标方需及时重新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合格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因安装问题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7、电热水器插头需带漏电保护功能。
三、报价与结算
1、投标方的报价应是所有费用总和及收费明细、服务内容、风险承担情况,投标方在此报价框架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且完成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本项目预算包含97台万和牌(型号E60-A0-20)电热水器、安装、辅材等一切费用。询价方将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和拒绝一切理由的后期加价请求。
3、安装完毕后,经询价方验收合格,5到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采购项目款项。
四、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出不少于3家的询价函,由我司组织5人的询价开标小组现场开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与我们联系、咨询。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六、标前事宜
询价方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如现场查看等涉及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七、标书报送要求
1、投标活动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
2、报价单(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电热水器税率13%,安装辅材税率3%)。发票抬头需开具为询价方的委托单位名称。
3、项目实施承诺函,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服务承诺、完工时间、临时应急、响应时间等。
4、所有投标资料均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邮寄至新梅山物业招标采购部。
八、中标原则
按投标人报价,以最低价方式确定为中标服务商。
九、履约及质保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方需向询价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验收及安装合格后,询价方三天内无息返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方;根据按国家《三包法》和《产品质量法》,质保期结束后七天内无息返还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
十、响应文件报送地址及开标地点
1、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内新梅山物业招标采购部。
2、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区开标。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