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2]号85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共涉及桥梁 20座,分布于 9 条航道,具体建设内容主要为针对目前实际通航代表船型对桥梁进行防船撞设施及导助航设施的配布。

(2)工程计划工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 中显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投标报表 “表 1”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 分(若由于投标人的财务数据在“投标报表”表 2 中提供不完整,导致无法计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跨航道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桥梁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要求:a、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以网上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3 年5月~2023年 7 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c、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注:人员“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6) 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项目总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 ( 2023 年 5月-2023年7月) 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7)其他要求:本项目须配备至少 1 名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人数不少于 1 人(以网上报表表 3、表 4 中的信息为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 ( 2023 年 4 月-2023 年 6 月) 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 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窗体顶端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同招标文件同时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宜兴市庆源大道201号

电 话:051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雁行路136号

电 话 :177*****720

联 系 人:董女士

E-mail :**********@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 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日09 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8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202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隐患治理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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