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更新营区灯箱工程询价公告
改造更新营区灯箱工程询价公告
改造更新营区灯箱工程询价公告
(2023-JLJZGM-G0704)
某部改造更新营区灯箱工程
2023-JLJZGM-G0704
对原有灯箱及基础进行拆除,对所有线路重新铺设,中标单位按要求制作新的灯箱和宣传栏并进行施工安装及调试,对影响施工建设的两个路灯进行挪动,总估价约34.2万元。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开始时间:2023年7月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新疆喀什地区。
(三)递交方式:指定专人携带报名资料及询价文件现场递交。
(四)递交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7.报价文件。
(五)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每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材料现场递交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
(六)注意事项:申请人自行承担报名产生的全部费用。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提前与联系人取得联系,并在报价前来我部勘查现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175*****060
0998-*******
贺先生180*****674
0998-*******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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