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区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区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区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人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合同能源管理方一次性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在东港区现有建筑的可利用屋顶及部分铁路沿线等场所铺设光伏板,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掌握招标人屋顶和铁路沿线情况,根据设计光伏组件的重量、安装方式及招标人屋顶载荷进行核算,出具投标方案。招标人选择确定合格的中标人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优先全额消纳中标人光伏电站所发节能电量;中标人“自筹自建自维护”,光伏电价按照固定优惠比例电价提供招标人,同时招标人享有所消纳本项目产生电量的碳排放权益,招标人消纳不完的光伏电量采用余电上网模式出售给国家电网。
2.2招标范围:在秦皇岛港东港区现有建筑的可利用屋顶、部分铁路沿线等场所建设光伏发电站,建设面积约12万多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光伏建设面积为准)。
2.3服务期限:建设工期为按照自取得发改委备案及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文件后,12个月内建设完毕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运营期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20年。
2.4 实施地点:秦皇岛港东港区。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有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装机规模在10M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中应附2021年度、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 采购与招标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35号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联 系 人: 孙颖 联 系 人: 王健
电 话: 0335-******* 电 话: 0335-*******
电子邮件: sunying@portqhd.com 电子邮件: fangyuanzxb@126.com
标签: 东港区分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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